加盟店的名称与商标是一样的吗? 名称与商标可以是不一样的,一个公司可以有很多商标,而一个商标只能有一个权利人。如需专业律师为您解答,请百度“征信公益传媒” 商场、超市、连锁店等渠道类销售机构,在商标注册时到底注册在哪一类? 1.商场、超市的分类,理论说法各一,但实践中还是比较统一的把它们归于35类第3503组,也有官方指导意见说明,商场、超市服务与35类3503组“替他人推销”服务属于类似服务。除了上述苏宁电器之外,我接触的企业银座商场也在第35类3503组被认定为驰名商标。2.2015年,电子商务的兴起使得第35类再做突破,增加了“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这一服务项目,标志着在线超市、商场等服务正式入驻第35类。3.至于“连锁店”,只是一种经营方式,具体怎么定类要看你从事的是什么服务,如果是超市连锁就属于35类、餐饮连锁就属于43类,以此类推。实践中很多商标代理人为了建议多注册一个商标,会说什么“你既然做连锁就肯定要注册35啦”云云,实际上是个误区,35类的“连锁加盟的商业管理”更多指向的是运作加盟项目的中介类机构,不是你说的连锁店。 注册门店类商标都需要选什么商标分类 它属于两类: 1910组,1910组非金属建筑 第37类,3702组架构 建筑本身是一个概念性术语。尽管现在房屋是作为商品在市场上出售的,但是产品和服务分类表中没有特定类别。 根据现有房屋上的商标,这些名称通常直接写在建筑物的外部。因此,根据功能,材料等,类别19和37的注册得到充分保护。 营业执照登记名称跟店面门头所使用商标的名称不相符,违法吗 您的问题是一个相对普遍的问题。这是特许经营的问题,商标许可的问题。 关于专营店规模的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目前尚无具体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连锁经营登记管理办法》,对上述问题没有可操作的规定。 某些地区规定专营店可以拥有自己的字体大小,同时其招牌可以具有专营店的商标,但是: 1.公司法人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可以使用连锁总部的全名,但是名称(大小)必须标有“ join”。如果连锁总部没有字体大小,则应使用连锁总部的全名。在名称(大小)的组织形式之前添加单词“ join”。 2。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或无法人资格的个体企业的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经连锁总部批准,可以使用连锁总部的名称,但不能使用名称使用连锁总部的全名;如果连锁总部没有字体大小,请使用连锁总部的缩写作为字体大小。如果使用连锁总部的简称作为字体大小,则该名称必须标记为“ join”。 分析: 您的问题可能是:您和加盟总部的特许经营合同是否已获得当地工商部门的批准?如果获得批准,当地工商部门应允许使用连锁店规模 ========================= 于10月13日添加: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内贸易部,《关于连锁店登记管理事宜的通知》(工商企业字[1997]第147号),在第2条中作了规定。 “由总部设立为股东或与总部没有资产关系通过与总部签订合同,采用合资企业或获得专营权来使用总部的商标,规模,运营技术和总部商品的销售,并按照合同共同经营,商店。”是文档识别的链模型。也就是说,您的连锁经营是合法的,这仅取决于字体大小。 第5条规定:“由总部的全资或控股股份设立的配送中心和商店可以使用总部名称的字体大小。与总部没有资产关系的商店也可以使用由总部批准。使用总部名称中的字体大小。您可以在总部名称中使用“链”一词;配送中心和商店的名称使用总部的字体大小,也可以使用“连锁”一词;也可以使用配送中心的名称和使用总部字体大小的商店。“链”。” 注意!!!-您与总部的关系属于第5条所述的“与总部没有资产关系的商店” 但是,由于各地都有特定的规定,并且最终裁决也由工商主管部门负责,因此建议您直接咨询工商主管部门。 淘宝店的店铺招牌上的商标以及商品主图、详情页中的商标属于商标注册中的哪一类?具体的小项是什么? 主题,您好,您谈论的是两部分,一个是商店名称,另一个是产品或服务名称。例如,如果您在生产鞋子,则只出售其他人的鞋子,而您的商标只想用作商店名称,该类别属于类别35;如果您想同时使用它作为鞋子的商店名称和品牌名称,那么这属于类别35和类别25(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