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商标主要有哪几种表现形式?三维标志是否具有固有显著性 由于对商标的显著特征的审查实行的是否定审查方式,而且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形涉及范围非常广,法律无法回答那些商标具有显著性的问题,所以只能列举一些不具有显著性的情形和例子。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商标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性: (1)以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标志、图形作商标; (2)以与本商品有关联的文字、图形作商标的; (3)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或图形作商标; (4)以地理名称作商标的(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有例外); (5)商标的文字、图形过于繁杂或使用繁多称谓的图形; (6)以极其简单的几何图形、以普通字体写的两个以下的数字或字母(如一条直线,一条曲线,一个规范的三角形、或圆等)所构成商标全部或主体部分的等; (7)使用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统一专用符号作为商标,也被认为是不具备显著性的。 商标的显著性并不是绝对的,商标设计虽然要注意显著性问题,单一个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在很大程度下取决与使用的情况。 二、三维标志有哪些禁用条件 《商标法》第12条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 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如果核准以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 质性价值的形状作为标志的商标注册申请,将使同类商品生产者正常的生产活动受到限制,因为这些商品的形状是同类商品生产所无法避免的。 商标的显著性有什么特征吗? 判断是否具有显著性分为四个原则,每个原则都从不同的侧重点来做出判断。01 以相关公众为判断主体原则所谓“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和与前述商品或者服务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实践中,通常将其理解为相关消费者和同业经营者。在判断某一个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的时候,必须要有一个主体的标准, 这个标准就是商标法上的相关公众。02 整体认定原则。认定商标是否有显著性,应该采取整体认定的原则,即除非商标不具有任何显著性,或者商标仅仅由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记或符号组成,或者仅由本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符号或标记组成,均应认为商标整体上具有显著性。03 结合商标实际使用认定原则。没有显著性的商标可以通过长时间的使用和相关公众的认知,取得显著性的。即使对于看起来没有显著性的商标,也要结合其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认定。比如“小肥羊”商标,虽然其构成文字属于商品或服务的主要原料,但其经过多年的使用,已经具有了显著性。04 结合商品和服务认定商标显著性原则。认定某一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不能离开商品和服务独立进行。比如我们单纯地讨论“苹果”这个文字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它使用在苹果这一商品上,是个不具有显著性的通用名称;而它使用在数字产品上,就成了个显著性较高的商品。想要提高商标的显著性,就必须先了解商标法中对于显著性的定义。在商标法中明确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可以通过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这些要素的不同组合,通过特殊的编排及选择,达到显著性的目的。而商标审查最主要的显著性,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判:01 商标的设计,既不能太简单、太普通,从而不具备任何特点;但也不能太过复杂,使得商标的特征被繁复的细节所掩盖。02 商标的文字与图形,不能是本商品或者行业中通用或常用的标志。同样依据商标法,申请注册的商标,除了需要有显著特征,便于进行识别外,还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也就是说申请注册的商标,不能抄袭或模仿已经注册的商标,以防通过相似商标的注册,侵犯已有商标的合法权益。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如果对商标注册、商标转让或者对知识产权有任何其他问题,鱼爪可以与你一起共同讨论。鱼爪知产专注知识产权服务多年,经验丰富,打造大型服务平台只为客户安全保障。关注鱼爪知乎企业服务专栏,不定时更新各种行业知识内容,希望能够给您提供更多的帮助。 立体商标主要有哪几种表现形式?三维标志是否具有固有显著性 由于对商标的显著特征的审2113查实行的是否定5261审查方式,而且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4102形涉及范围非常广,法律无法回1653答那些商标具有显著性的问题,所以只能列举一些不具有显著性的情形和例子。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商标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性:(1)以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标志、图形作商标;(2)以与本商品有关联的文字、图形作商标的;(3)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或图形作商标;(4)以地理名称作商标的(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有例外);(5)商标的文字、图形过于繁杂或使用繁多称谓的图形;(6)以极其简单的几何图形、以普通字体写的两个以下的数字或字母(如一条直线,一条曲线,一个规范的三角形、或圆等)所构成商标全部或主体部分的等;(7)使用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统一专用符号作为商标,也被认为是不具备显著性的。商标的显著性并不是绝对的,商标设计虽然要注意显著性问题,单一个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在很大程度下取决与使用的情况。二、三维标志有哪些禁用条件《商标法》第12条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 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如果核准以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 质性价值的形状作为标志的商标注册申请,将使同类商品生产者正常的生产活动受到限制,因为这些商品的形状是同类商品生产所无法避免的。 如何申请立体商标 立体商标申请注意事项 1.如何申请三维商标注册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任何可以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品与其他人的商品区分开的可见符号,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符号和颜色组合,上述各要素的组合,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三维商标是指由三维商标或包含其他商标的三维商标组成的商标。 三维商标可以是产品本身的形状,产品的包装或其他三维符号。申请三维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中声明。如果未声明,则被视为平面商标。 根据“商标审查标准”, 申请三维商标注册时,申请人应提交可以确定三维形状的商标图。需要提交多个视图的地方,应将它们放置在同一商标图纸上,并且不得超过6张图像。商标设计的长度或宽度不得大于10厘米且不得小于1厘米。 二维,三维 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程序 根据“商标审查标准”,对三维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1)正式审查 主要检查申请人是否声明三维商标注册申请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中的要求。 (2)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主要包括对三维商标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二条的审查,对三维商标显着特征的审查以及对三维商标是商标的审查。相同或相似。另外,应当注意,三维商标也不得违反《商标法》第10条关于禁止使用商标的规定。 1.请勿违反《商标法》第12条的审查,并申请带有三维商标的商标注册,该商标只能由产品本身的性质制成,为了获得技术效果但是,不能记录所需商品的形状或使商品具有实质价值的形状。 (1)仅由商品本身的性质引起的形状由商品本身的性质引起的形状是指为了实现商品的固有功能和用途而必须采用或普遍采用的形状。 。例如:安全扣。 (2)仅获得技术效果所需的产品形状获得技术效果所需的产品形状意味着产品具有特定功能或更容易实现产品的固有功能必要的形状。例如:电源插头,容器。 (3)构成实质价值产品的唯一形状和构成实质价值产品的形状都是用来使产品的外观和形状影响产品价值的形状。例如:珠宝,瓷器。 2。三维商标鲜明特征的检验 (1)仅指定产品的一般或常用形状,例如扬声器,巧克力等;除了未指定用于一般或常用形状或包含其他明显标志的形状外。 (2)仅用于指定商品用途(例如糖果,化妆品等)的通用或常用包装;除了未指定商品用途或包含其他具有鲜明特征的标记的通用或通用包装外。 (3)其他人缺乏特色,例如:眼镜,香水等;除了具有独特特征的三维徽标本身。 3。相同或相似的三维商标的检验 三维商标的相同性和相似性检查包括三维商标之间以及三维商标和平面商标之间的相似性和相似性检查。 (1)检验三维商标之间的相同性和相似性什么是商标的显著性,如何判定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 “当某个商标具有很强的独特性时,就不可能进行一般性描述。例如,通过设置百分比,当将某个商标视为商标的消费者达到该百分比时,该商标就具有独特性。“很明显,如果市场上的所有消费者都意识到某个商标表明相关产品或服务提供商的制造商,那么该商标就是强商标。相反,如果没有人认为该标志具有使用上述功能,根本不重要。 尽管如此,实际上没有可以量化为特定百分比的分界点。在此临界点以下,已经具有独特性的商标将不再具有独特性。对于人们通常很少购买且使用寿命长的那些商品或服务,普通消费者仅偶尔会光顾此类市场。除非有这样的需求,否则人们不会关注此类商品或服务。其他品牌的商品或服务对整个社会都有很大的影响,即使是那些不需要购买的人也要充分注意它。因此,即使要确定量化的分界点,分界点的特定百分比也应根据商品或服务的类型而有所不同,这使得该量化不现实。 可以看出,显着性可以分为实际显着性和潜在显着性。中国学者也对此进行了讨论:“商标的独特性或识别性,即可以起到区分作用的特征。这种区分作用仅应被理解为一种可能性,而在现实生活中并不一定必须实际拥有。 。”较低的商标性可能具有较高的潜在商标性。实际的独特性通常代表商标的实际市场认可,而潜在的独特性只是被认可的可能性。这样,潜在显着性似乎等于固有显着性,而实际显着性似乎对应于获得显着性。实际上,事实并非如此。具有低固有独特性的商标(例如可口可乐和微软)也可以成为强商标,因此具有很高的潜在独特性,实际上,它们也具有较高的实际独特性。。能否充分实现潜在的独特性主要取决于商标所有者的营销能力和实力,而与商标符号本身的属性无关。这样,公司对商标的初始选择和设计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重要。当然,实际显着性和显着性之间确实存在相等的符号。 商标特殊性检查 “纯棉”商标,因为在服装行业中,纯棉是服装面料的主要原料,并且是服装制造商在市场营销和产品促销中经常使用的一个词,其含义通常是指某种材料但是,不可能有针对性地指向某个制造商,并且从字体和发音的角度来看,“纯棉”和“纯棉”非常相似。因此,类似于“纯棉”的商标没有商标的显着特征。 通常,在检查商标是否具有鲜明特征时,我们将主要考虑以下方面: 3。商标指定的有关公众使用该商品的认知习惯。在考虑标志是否与众不同时,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作为区分商品或服务提供者的商标,商标由相关公众对特定商品或服务的标识。也可以说,观察标牌是否具有鲜明的特征时,应该站在该领域相关公众或消费者的角度。例如:大型医疗器械的商标审查应从医疗机构的角度而不是从患者的角度进行;婴儿用品商标的检查应从成年人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儿童的角度出发;香烟包装封条的商标审查应从烟草工厂而不是吸烟者的角度进行。 4。指定使用商标的行业的实际使用。这一点主要是由于存在一些商标这一事实。从徽标的角度来看,它符合注册商标的所有要求。它甚至已经被批准注册或曾经被评估过。它是驰名商标或驰名商标。但是,由于使用不当和不利的保护,这些商标在业界已失去其独特的特征。此类商标包括“阿司匹林”,“尼龙”,“吉普吉普”等。如果将这些标志简化为一般的行为条款,从而失去商标的鲜明特征,则它们不再适合作为注册商标进行保护。从一个方面,这也反映了众所周知的商标保护的重要性。 希望它将帮助您希望采用 如何判断一个商标是否有显著性 商标的独特2113字符不是绝对的。尽管商标设计应注意5261的重要性,但是4102的单个商标是否具有鲜明的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1653的情况。通常,以下类型的商标被认为没有明显的特征:首先,将行业中使用的商标,徽标和图形用作商标;第二,与本产品相关的文字和图形被用作商标;3.使用表明产品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和其他特征的字符或图形作为商标;第四,使用地名作为商标(注: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有例外);五,商标文字,图形太复杂或使用很多标题;第六,用极其简单的几何图形,用普通字体(例如直线,曲线,正三角形或圆形等)书写的两个或更少的数字或字母。全部或部分构成的商标;第七,使用由国家或行业发行的统一的特殊符号作为商标也被认为是没有区别的。 商标显著性和识别性的区别? 1.商标2113概念的独特性商标的独特性也称为5261商标的独特性或独特性。特定的4102是指在特定的产品或服务1653中使用该符号,这可以使消费者感到它应该是或实际上是服务的具体来源相关。中国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鲜明性和易识别性。”商标法第11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1)仅该产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和模型; (二)仅直接代表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点; (3)前款所列缺乏鲜明特征的标志用于取得鲜明特征且方便公认的,可以注册为商标”。商标的独特性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因素。它可能会从无到有变为弱而有力,反之亦然,可能由强变为弱。侵权的可能性也会相应改变。2.商标独特性确定的原则商标独特性的确定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其一是商品和服务识别的结合原则,其二是相关公众识别的结合原则,其三是结合实际使用识别的原则,第四是整体识别的原则,五这是考虑公共利益确定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