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lv商标-烂烂商标有人注册了没

提问时间:2020-06-08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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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6-08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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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注册的商标被驳回了,总是有说是商标案件处理中心大电话过来,有没有这个机构,是不是诈骗的?

我遇到的自称是商标案件处理中心打电话来说我的商标被驳回的是骗子。 (我的商标是找代理商注册的,目前处于注册公告阶段,注册公告的时间为3-4个月,在注册公告期间,没人提出商标异议的话,商标就注册成功了。如果商标因为某种原因被驳回,一般会在形式审查阶段或实质审查阶段被驳回,并且被驳回是会收到书面文件的,驳回还分为全部驳回跟部分驳回,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个自称是商标案件处理中心的人,在我的商标已经进入注册公告后打电话说我的商标被驳回,不存在的,极有可能是看到了我的商标公告才打电话来诈骗。另,她在告知我重新提交申请要交费时,我回答那我这个商标不用了,电话那头愣了几秒,马上挂断了。) 以上,推断题主接到的大概也是诈骗电话。建议:自己注册的联系商标局;找代理商注册的联系代理商核实。

自己一直使用的商标,被别人注册,有要回的希望么?

  依据《商标法》、《商标法》(13年修改版)相关规定,在商标申请注册前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包括驰名商标)被不正当抢注的,可以获得法律保护,具体体现在:  1、对不正当抢注商标申请提出异议。此处的不正当抢注应当是指:在知晓该在先使用人商标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情况下,为获取该商标的专用权,恶意注册,而非偶然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一般发生在经销商、代理商、客户、员工抢注厂商的商标情形。即商标在先使用人一旦发现自己商标被申请注册,可在初审公告异议期凭相关证据提出异议,阻止注册人进行注册。  2、如果已经抢注成功,则可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  3、如果商标已经注册成功,则在先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  以上保护须具备3个条件:  1、使用人在注册人申请注册前已经开始使用商标  2、在先使用人所使用的商标在抢注人提出申请注册的时候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  3、注册人申请注册与在先使用人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属不正当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及基本商业道德。

自己喜欢的商标被别人注册了,就没办法了吗?

买进。购买他的商标,但不建议这样做,价格非常高,除非其他人不想要它

商标被人注册了怎么办啊?

我国的《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不得损害他人的现有在先权利,也不得将其用于不当注册已被他人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注册商标时,应采取的对策:1.当注册商标进入初审公告时,提出异议。《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批准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应当予以批准注册,颁发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2.当强迫该注册商标被批准注册时,无效的商标可以提交给商标评审委员会。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如果注册商标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的,商标局应当宣布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布注册商标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4条注册的商标违反了本法第10条,第11条和第12条的规定,或者是通过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商标局注册的,应当宣布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布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决定宣布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满意,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审查和裁决委员会申请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可以延期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单位和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布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布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可以延期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另一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