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宣告无效外国的商标吗-可以修改商标小类吗

提问时间:2020-06-11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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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6-11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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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无效宣告中我还能使用该商标吗

如没有被注册是可以的,只能做为企业的标识,而不能做为商标(加R或加TM)

哪些商标可被宣告无效

您好,商标无效的实质是,争议人认为以后的注册商标与在先注册商标的权利冲突,即与在同类产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在先商标相同或相似。产品,或已经在市场导致了消费者的误认,因此建议限制商标使用商品的范围或取消商标注册。

商标无效可以分为两类:1.由商标注册与先前注册商标之间的冲突引起的争议。这种争议通常发生在相同或相似商品上的两个相同或相似商标之间。对于此类商标纠纷,我国商标法规定了从注册之日起的五年纠纷期限。

2。商标无效是商标注册违反法律规定的禁止性法规引起的纠纷,或者注册申请人采取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所谓违反商标禁止性规范,主要是指商标图案不具有鲜明性,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习惯等。关于第二类商标争议,我国的《商标法》没有提出商标争议的期限。这意味着此类商标无效声明没有时间限制,并且商标无效声明可以随时提交。宣布

商标无效后该怎么办

方法一:

《商标法》第44条:商标局作出宣布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并应书面通知各方。如果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满意,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审查和裁决委员会申请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可以延期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宣布

商标无效后该怎么办

方法二:

其他单位和个人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布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布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可以延期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另一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