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多家商店被厂家起诉商标侵权,和解最少八千元,商户质疑敲诈 河南商报记者陈媛媛文章/图片 近日,郑州一些经营便利店和酒店的商家在接受《河南商报》采访时表示,他们已经收到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商标侵权传票。本案涉及的商品主要为卫生巾、酒类、毛巾等,原告为上述商品的品牌制造商。 这些商家说,自己在店里没有看到相关人员调查,不知为什么接到法院传票,心生怀疑,不知道真的是厂家打假还是有人在敲诈。所以,河南商报记者前来走访调查,想弄清楚。 事件:刚卖了100多件商品,收到了法院传票 赵华(化名)在郑州开了一家便利店。9月15日上午8点刚过,他就像往常一样开门营业,却意外地收到了一封电子邮件。打开一看,他吓了一跳,里面是法庭传票,还有公证证明、民事起诉状等材料。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显示,郑某因“商标侵权纠纷”被起诉。赵华怀疑,他卖的一件商品,怎么可能涉及“商标侵权”? 然后,他打开了由河南郑州大禹公证处公证并加盖公章的公证书,发现自己店里卖的“七度空间”卫生巾出了问题。根据公证书,2018年6月26日13时41分,公证员、大余公证处公证员孙与代理福建恒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赵华一起前往赵华店。赵买了两包卫生巾,每包的外包装上都有“七度空间”。13时47分,上述人员带着购买的物品离开。17:00时,上述人员返回郑州市大禹公证处,将购买的上述物品保存在郑州市大禹公证处,封存并拍照。公证书附有交易记录的打印件,在付款人的办公室标有“七度空间四包”。 但是赵华说他并不知道这些证据。“现在三个月过去了,我还不能把这个监视器拿出来,我也不知道是谁买的。” 河南财经报记者在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采访。2018年7月26日,盖章的民事起诉书看到,对方,赵说华销售的产品质量有问题,恒安集团后,采购人员调查发现,产品的标签是“七维度SPACE7”标志,但不是恒安生产假冒产品,并出具证明。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恒安集团要求被告赵华赔偿经济损失及停止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2万元。 谈判:如果你同意私下妥协,最低赔偿8000元 看到这一点,赵华意识到,他卖的“七维”卫生巾的质量可能真的不对。他告诉《河南商报》记者,他的店铺原来是Ai-Convenience的特许经营店,但Ai-Convenience近一年没有发货。他基本上是去批发市场买东西。七个学位的两个十片垫子来自他上门推销的一位中年妇女。“3月份以来,我买了一盒24袋的卫生巾,由两种卫生巾组成。到目前为止,我只卖了一半,超过100元。” 《河南商报》的一名记者也走访了附近的几家便利店。据店主称,他店里“七度空间”里的所有卫生巾都是在阿里巴巴停止送货后从该公司购买的,他最近也没有收到法院传票。 赵华接到法院传票后,电话联系了代理原告的律师。据一名声称代表恒安集团的律师称,如果赵华愿意和解,那么价格是9000元,至少是8000元。 他告诉赵,现在很多品牌都在打击假货,不仅仅是恒安。“长城、茅台和五粮液都是中国不同地区生产的。”他撒 他们所代表的恒安集团不仅在郑州起诉,还在安阳、鹤壁、平顶山、周口和洛阳起诉。 他说,根据商标法,卖方也要对商标侵权负责。最低8000元的赔偿标准是根据两个方面来计算的,一是厂家的维权费用(调查费用、公证费、律师费),二是根据品牌知名度、店铺经营规模、时间等来计算的。“如果是一个不知名的品牌,赔偿可能会更低。” 河南宇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表示,根据《商标法》第57条,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即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他认为,在商店销售假冒商品侵犯了注册商标的专有权,这构成了商标侵权。 惑儒:“fight fake”还是“敲诈”? 赵华怀疑,这一自称是恒安集团律师的身份该如何确认? 9月19日,在赵华的便利店,《河南商报》记者以该商家的名义致电恒安集团总部。该员工表示,恒安集团实际上是在请外部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抽查货物,但具体情况他们不是很清楚。“我们所有的委托手续,律师都会提交法院,否则他们不能以公司的名义起诉你,法院已经立案,必须得到认可。”他说,就目前而言,对双方来说,如果愿意的话,去法院进行调解会更安全。"在法官在场的情况下,让法院出具加盖公章的调解书。" 李华阳律师还表示,律师业务分为两大块,一大块是诉讼业务,另一部分叫做非诉讼法律服务,像上述情况属于非诉讼法律服务。 赵华还根据传票上的电话号码咨询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财产知识法院的法官,法官表示案件确实存在。 在接到法院传票的第二天,赵华哄骗送货的中年妇女送来两盒5片“七度空间”卫生巾,并将其录像并报警。"警方已对她提出控告。" 他说,如果我们能找到送货员并掌握身份信息,为什么不追踪送货者,只追踪中间人呢?“如果我们不调查来源,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停止销售,将来会有其他卖家。”我们无法从根本上阻止假货。” 前述的D在与赵华的沟通中表示,如果卖方认为他们犯了错误,他们可以追加送货员,被告可以向法院提交供应商,但追加说这是没有用的。“我告诉你,加上没用,你可以单独告她,跟她要钱。”面对赵的挑战,他说如果商家被起诉10万或20万,这可能是勒索,但现在的金额只有2万元。“大超市起诉要求3万元,而小商店只起诉2万元,只是为了震惊市场。制造商并没有从中获利。” 最近,许多郑州商人也接到了类似的法院传票 《河南商报》记者发现,除赵华外,郑州不少商家最近也接到类似法院传票,案件多为“商标侵权纠纷”,传票也应该是“郑州财产院”。 郑州为什么知道产权法院?许多商人对此表示怀疑。 据《河南商报》3月报道,郑州市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于2018年3月2日,位于郑东新区明里路与百佛南路的交叉口。受案范围包括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河南省管辖范围内认定驰名商标和知识产权垄断纠纷等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在法众人之外发生的 郑州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一审上诉案件。 最近,郑州许多商店更方便超市收到了传票,前提,商店在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地区,慧济区,和其他地方,产品主要涉及卫生巾、酒精、毛巾、等等,除了上面的原告起诉恒安集团在本文和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中法合资王朝葡萄酒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宜宾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山东黄金、家纺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而时间比较集中在9月、10月、11月,Sue金额从20000到100000不等。 其中,原告五粮液宜宾有限公司起诉郑州某百货公司。在民事诉讼中,原告称被告使用原告商标作为店铺招牌,同时销售假冒五粮液,对原告品牌的声誉和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这起诉讼价值10万元。 李,华阳律师认为,没有商标所有者的书面授权,任何人都不能用于商业目的商标招牌,计数器和事务文件载体,即使它是一个常规产品经销商也不例外,因此五粮液商标的使用门口招牌也构成商标侵权。 如果制造商起诉“商标侵权”,责任如何划分? 许多商家表示,他们不知道如何才能因商标侵权而被起诉。事情既然发生了,责任又该如何划分呢?就此,律师李华阳也作了回答。 李华阳律师表示,对于商家来说,他们应该先销售常规商品。一旦商家被厂家起诉商标侵权,应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停止侵权行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构成商标侵权的,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者及其共同侵权应当与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卖方不知道的权利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可以证明商品被自己和供应商依法取得,他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取得的情形包括: 1. 供货清单及货款收据,须经供方合法签字核实或供方同意; 供销双方有签订采购合同,并经核实采购合同真实履行的; 3.(二)有合法的购货发票,发票上记载的事项与所涉及的商品相对应; 能够证明该商品合法取得的其他情形。 因此,一旦商家被厂商起诉商标侵权,应收集与上述情况有关的证据。 最后,他还提醒商家必须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商品,如果消费者一旦发现货物买到假的,可以与卖方协商解决,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报告,可以从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熊子文河南商报实习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