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注册地名商标_金门 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 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这条规定在以往的商标案例中被不正常地简化为只要申请商标中含有县级以上地名,一律被驳回。 其原因在于,县级以上地名(以下简称地名)往往具有指示产地的作用而缺乏显著性,此外由于地名为公共资源,如由单一市场主体作为商标加以垄断,势必影响其他市场主体的正常使用。 然而最近的一些案件表明,商评委和法院似乎正在纠正这一过度简化和不正常的审查潜规则,对含有地名的商标申请不再一刀切地一律驳回,而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些案例给地名商标的申请带来一线生机。 如何认定含有地名的商标整体具有“其他含义”,是地名商标申请的难点。以下知元商标根据近来的一些案例对此加以说明。 “如皋港”商标注册 在驳回复审中商评委认为,,根据以下理由“如皋港”准予初步审定。 1)申请商标由文字“如皋港”构成,体指代位于江苏省如皋市的港口名称,整体已形成区别于地名“如皋”的其他含义; 知元商标分析:上述理由最重要的其实是第二点,也就是说,当一个含有地名的商标取得政府部门的认可,并且获得类似通过使用取得显著性的影响力时,这样的商标通过驳回复审是可能获得注册的。 “哈尔滨归一啤酒”商标注册 在驳回复审、行政诉讼一审程序中,商评委、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均以《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为由驳回,但在二审程序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可予注册的判决。 知元商标分析:哈尔滨归一啤酒商标起死回生的关键在于该商标中包含的“归一”二字,而且申请人的名称与申请商标对应,不会使公众误认。 “金门风狮爷御守酒”商标注册 跟“哈尔滨归一啤酒”案一样,在驳回复审、行政诉讼一审程序中,商评委、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均以《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为由驳回,但在二审程序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可予注册的判决。 如何注册地名商标 如何证明含有地名的商标整体具有“其他含义”,而不仅仅是起到地名识别的作用,是注册地名商标的关键。 一般而言,含地名的商标被认定为具有“其他含义”的情形是,该地名作为词汇本身具有确定含义且该含义强于作为地名的含义,比如“凤凰”虽然是湖南的县城名称,但同时也是一种鸟儿的名称;“白云”虽然是广州下属的区级名称,但也可指天上的白云;“光明”虽然是深圳下属的区级名称,但也可指光辉明亮。 由上述三个地名商标的审查及审判案例及其他案例可知,还有以下因素在含地名的商标中具有可以作为具有“其他含义”的考虑因素。 该商标中除了地名和行业通用词汇之外,还包含有其他具有显著性的词汇,且该商标与申请人具有唯一对应关系,如“哈尔滨归一啤酒”的案例; 该商标如果只有地名和行业通用词,得到政府部门的权威认可,且该商标与申请人具有唯一对应关系,如“如皋港”的案例; 该商标的地名与其他文字组合后形成明显有别于地名的字面含义,如“苏黎世家”商标案例。 以上总结并非是申请地名商标包过的秘籍,不是说只要具备其中一条因素,就一定能获得商标注册,但一个地名商标包含以上因素的数量越多,最终通过复审或行政诉讼获得注册的机率越大,这是没有问题的。 深圳市知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国家商标局、国家版权局指定的专利和商标代理机构 其商标代理人、专利代理人均有5至10年以上的本专业从业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