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来”打假了!起诉佛山某杂货店侵权,获法院支持! “金利来”商标被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其品牌商品为广大消费者所熟知。近日,禅城法院公布一起案例,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下称:金利来公司)发现杂货店销售假冒“金利来”商标皮带,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向禅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佛山市顺德某杂货店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万元。 案情回顾 2017年1月,在公证处的监督下,金利来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某来到位于佛山市顺德区的某杂货店,购买了三条带有金利来注册商标的腰带,其认为被控侵权产品在皮带扣、合格证、保养说明上均使用了金利来商标。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而该杂货店公然销售侵犯金利来商标的假冒产品,侵害了金利来公司的商标权,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金利来公司要求佛山市顺德某杂货店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万元。 杂货店则表示涉案产品不是在其店铺购买的,在庭审中未提交证据。 法院判决 禅城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1月12日,金利来商标被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有权对擅自使用上述商标、侵犯商标许可使用权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杂货店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以及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律责任。 根据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内容记载,2017年1月10日,佛山市顺德某杂货店销售了涉案被控侵权的皮带商品。虽然该杂货店否认存在该销售行为,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抗辩意见。且店里所悬挂的营业执照的名称与被告的工商登记信息一致,法院工作人员按照被告的工商登记地址前往送达了应诉材料,足以确定本案被控侵权商品是从被告处购买的,是被告所销售的商品。法庭在对被控侵权皮带与商标进行比对中查明,在皮带扣上有与涉案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图案,且没有正式的合格证、保修卡,没有防伪查询码和制造商以及电话地址,故法院依法认定该被控侵权皮带商品非金利来公司或经其授权的公司生产,该杂货店的行为侵害了金利来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最终,法院判定佛山顺德某杂货店赔偿金利来公司经济损失5000元及维权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3000元。 小编寄语 在市场上,一些经营者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生产或销售一些侵权商品,严重危害知识产权人和社会的合法利益。小编提醒,经营者应秉承诚实信用的原则,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在进货渠道及商品选购上应保持比普通消费者更高的审慎和注意义务,不要基于进货价低等因素从不正规渠道进货,否则不仅将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也会面临商标权人提出的侵权赔偿。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每日一法谚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拜占庭帝国】查士丁尼 本文首发于 禅城法院自媒体 编辑 | 法智融媒 · 法智时讯运营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