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鱼的商标注册号-金龙鱼的商标是什么样的

提问时间:2020-07-05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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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7-05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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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总给国外品牌做嫁衣?你还以为“红牛”“金龙鱼”是中国的…_商标

上周一,中泰红牛世纪之争迎来最新判决,红牛饮料公司完败,诉讼请求被北京高等法院全部驳回,诉讼费搭进去近2千万。

01、无独有偶

“穷的时候同甘共苦不分彼此,富的时候纷争不断你死我活”,商标争议也不例外,加多宝和王老吉、中泰红牛、中马金龙鱼等等都是例证。

中泰红牛之争,北京红牛饮料公司完败,绝不是孤例。同时期,中马“金龙鱼”上演着一部更为跌宕起伏、“瞒天过海”的商标大戏。

提到“金龙鱼”,大家的潜意识里都觉得是中粮公司旗下的品牌,就像提到“红牛”,都觉得是北京红牛饮料公司旗下的品牌,但其实并非如此,中粮公司和北京红牛饮料公司都只是为外资做了一件华丽的嫁衣而已。

“金龙鱼”商标从头到尾一直都归属于外资企业,这家“丰益贸易(中国)私人有限公司”其实是马来西亚郭兄弟集团控制的公司,而我们在金龙鱼油桶上经常看到的“益海嘉里”,是“丰益贸易(中国)私人有限公司”的在华公司,主要负责金龙鱼等粮油品牌的营销。

02、商标大戏上演

1974年,马拉西亚籍华人郭鹤年成立的郭兄弟集团在香港成立嘉里集团。

1987年,嘉里集团和中粮香港(原名鹏利公司)以51:49的股权比例成立南海投资公司。随后,南海投资公司和中粮以81.25:18.75成立耀合公司。

1989年12月12日,郭兄弟粮油私人公司申请注册“鲤鱼”商标。

1990年,中粮香港将80%的股权转让给耀合公司,郭兄弟集团“登堂入室”中国大陆。

而此时中粮集团还在市场上为“金龙鱼”商标摇旗呐喊,攻城掠地,全然不知合资企业股东的股东的关联企业已将合资企业正在使用的商标申请注册。

1991年,郭兄弟集团将“金龙鱼及图形”商标授权许可给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使用,并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备案,使用期限五年(1991.1.2—1996.1.2)。

中粮集团作为大股东却仍然被蒙在鼓里,继续在市场上“攻城掠地”,一天天把“金龙鱼”商标养肥,最后成为人尽皆知的知名品牌。

因为对知识产权的“无知”,中粮不仅丧失了“金龙鱼及图形”商标在中国的申请权,在全世界的申请权,而且错失了在商标的异议期提出商标异议的权利。

03、亡羊补牢

后知后觉的中粮,幡然醒悟之后,决定退出与郭兄弟公司的合作,并于1993年2月8日,1993年6月24日在29类商品上申请注册了“福临门”商标。

凭着中粮的人财力和销售渠道,“福临门”牌小包装食用油迅速深入人心,深受消费者喜爱,成为“金龙鱼”强大的竞争对手。

为了防止中粮日后争夺金龙鱼,郭兄弟集团申请注册了“金龙鱼”系列商标,还同时推出“胡姬花”“巧厨”“香满园”“花旗”等品牌,为“金龙鱼”保驾护航。

此外,郭兄弟集团通过皇辉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0%股份,获得控股权,并投入大量的资金与人力,大力推广小包装食用油与“金龙鱼”商标。

中粮原本想“亡羊补牢”、“报仇雪恨”,但结局是“福临门”各种被“金龙鱼”虐趴下。当今,“金龙鱼”成了人尽皆知的品牌,而“福临门”鲜为人知。

相信看到这里,小主们很可能会“义愤填膺”,但商场如战场,中粮和郭兄弟集团成立合资企业时,没有约定商标权利人为合资企业,投资各方依据投资比例享有收益权即同时按比例享有了商标的无形资产。

如此疏忽势必埋下了一个“定时炸弹”,就如同北京红牛饮料公司一样,各种“自以为”,以为自己为商标运营推广做出太多贡献,就理所应当地享受商标所带来的收益,理所应当地成为商标的所有权人。

此外,乘法君想补充一点,如果所使用商标本身是对方拥有且已经享有一定知名度,对方以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出资,务必注意办理相关出资手续。

合资协议上不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或者不办理知识产权出资手续等等,所导致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不在少数,尤其在中国早期的合资企业中大量存在,想必现在的合资企业也同样会出现各种类似问题。

奈何我们熟知的商标一个个归属外资企业(“红牛”归属泰国天丝保健公司,“金龙鱼”归属马来西亚郭兄弟集团)?只因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太过稚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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