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洁良源”“似水榴年”。求求你,注册商标别再误导孩子了! 原创 冰亚 纳杰知识产权 2018-12-10 成语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成语所承载的人文内涵非常丰富和厚重,大量成语出自传统经典著作,表达着臧否人伦善恶、境界高下的中国价值观,堪称中华文化的“活化石”,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 成语简短精辟易记易用,用在品牌建设上面具有天然的易传播性,所以有许多人把成语注册成商标。但让人气愤的是,有些商家为了吸引眼球,故意利用谐音篡改成语,比如“天长地久”改成“天尝地酒”、“哑口无言”改成“牙口无言”等,然后用这些篡改后的“成语”去注册商标。 一旦这些篡改后的“成语”注册商标成功,带来的影响可谓是极坏的,比如对于孩子来说。 你说一个孩子经常在电视广告上看到“天尝地酒”、“牙口无言”这样的词语,对于他今后的学习有一丝益处吗?孩子由于年龄小,对于事物的整体认识不够,久而久之看到这样的词语,自然而然的认为这就是正确的,如果任由这些篡改后的“成语”泛滥,长此以往,对于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危害将会是巨大的。 因此,将成语篡改注册商标,一直都是不被允许的,往往其最后的结果都是因不良影响被驳回,所以,别再将成语篡改注册商标了,放过孩子们吧! 申请人:耿娇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似水榴年”是对成语“似水流年”的不规范使用,指定使用在第31类活鱼、宠物食品、新鲜水果等商品上易产生不良影响。因此,申请商标已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应予驳回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杭州祥朵贸易有限公司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洗洁良源”是对成语“喜结良缘”的不规范使用,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故,申请商标的申请注册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之情形。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具有可使用性和可注册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由汉字“绝饰佳人”构成,属于对成语“绝世佳人”的不规范使用,将该文字作为商标使用在第35类广告、第38类信息传送等服务上,容易误导中小学生对语言文字的认知,从而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申请商标在第35类、第38类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MORE | 更多精彩文章 12年,我的商标终于初审公告了! 阿里申请“软妹”“尤物”“小妖精”商标失败,理由竟是... 罚款5587万元,北京最大商标侵权案火了! 发明专利审查周期22个月左右,五年压减三分之一 新旧专利代理条例对比后的遐想——专利代理人的春天 【纳杰温馨提示】 编辑:蜗牛纳@纳杰知识产权 罗永浩刚刚发布的Sharklet,关键商标已被别人注册! 作者|布鲁斯 本文(1794个单词,阅读 罗永浩刚刚发布的Sharklet,关键商标已被他人注册!_卫康 作者|布鲁斯 本文(1794个单词,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