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著名商标认定,行业协会改革至为关键 一些地方实施的著名商标制度,已经被全国人大叫停半年了。时至今日,仍有多个省份在整改中进行“变通”:通过将认定主体从原本的主管部门改为地方商标协会,继续开展著名商标认定。 然而,部分地方将著名商标的评定机构改为行业协会,换了个名头又继续开展认定,这背后一个重要原因是,行业协会与此前进行评定的主管部门,根本上来讲是同一拨人。 各地的商标协会,基本成立于上个世纪,本来就是行政管理强制性权威的产物,是典型的官办行业协会。协会领导人由主管部门领导担当,代表的是权力机构的意志,这就是实质上的“二政府”。真正的行业协会应该是由行业内企业家为会员所组成的、服务于整个行业共同利益与共同事务的非营利组织,本质是对行业本身的“共益性”,而不是对主管部门的“服从性”。所以,让商标协会和主管的行政机关脱钩,是从根源上杜绝著名商标改头换面再评定的重要举措。 自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的要求后,行业协会改革已经进入了快车道。经过三年的试点改革,民政部网站于今年4月13日发文表示,目前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三批试点共有428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报送脱钩实施方案,其中已有388家完成脱钩,即意味着脱钩试点基本完成。当然,由于试点的只是很小一部分行业协会,而且是全国性的,像上述例子里这种地方性行业协会,仍有大量未脱钩或脱钩后仍存有实际控制权的“二政府”。 学界对于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的建议,总结起来,就是呼吁立法、为行业协会增加资金与资源等脱钩保障,斩断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与利益连结。也就是说,要让行业协会有勇气和能力脱离权力机构的资源和控制,真正独立起来,靠自己活下去,并发挥出应有作用。然而,只要行业协会依然有着官办背景、依然是权力机构的傀儡,著名商标认定就很容易死灰复燃或借尸还魂。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让行业协会与权力机构真正脱钩,是防止此类事件发生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