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的奇幻之旅---视频会议服务企业应注册哪些类别的商标? 商标注册的奇幻之旅---视频会议服务企业应注册哪些类别的商标? 商标案例公众号 商标案例 5月3日 导读 受新冠疫情影响,大部分企事业单位都实行了在线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学习,沟通,办公。虽然视频办公让大家不能面对面的交流,让人产生了距离感,但也大大提升了办公效率,缩减了办公成本 ,很多人认为这将是一种新的潮流。 那么视频会议服务企业应该注册哪些类别的商标呢? 【一】通过查询得知:视频会议服务企业的核心类别属于商标第38类3802群组和第41类4105群组 【3802】通讯服务 【4105】文娱、体育活动的服务 【二】核心延伸类别(设备生产) 【0907】 会议电话机 视频多路复用器 【0908】 视频监控器 电及电子视频监控设备 穿戴式视频显示器 【0909】 投影仪 【0913】 视频显示屏 【三】更多类别 【35类】 广告 替他人推销 视频会议龙头服务企业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思科 2.华为云Welink 3.微软 4.阿里钉钉 6.字节跳动飞书 7.Zoom—中小企业和教育 源:商标案例公众号 免责声明 2、因编辑需要文字和图片之间亦无必然联系,仅供读者参考。 3、如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直接留言,我们将立即予以删除。 加入商标交流圈子,时刻交流商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