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费可进入成本吗-商标使用费可否在税前扣除

提问时间:2020-05-04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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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5-04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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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给总公司交纳商标使用费,如何计算所得税

请问商标使用费未支付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

因此,如果贵公司尚未支付的商标使用费已计入企业当期费用,则应全额代扣企业所得税。如果不计入企业当期费用,则无需预扣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支付境外母公司商标使用费可否税前扣除?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第512号国务院令)第49条,企业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企业组织之间的租金以及特许权使用费,非银行企业内商业组织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企业内部业务组织是指企业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业务组织,并且您提到的“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关系,我们理解的是控制权与母公司之间的关系企业。子公司使用母公司商标支付的商标使用费不是《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不可扣减的特许权使用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007年第63号总统令)第8条企业在收入方面的实际和合理支出,包括费用,支出和税金,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亏损和其他费用。

第41条如果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商业交易不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并且降低了企业或其关联企业的应税收入或应纳税所得额,则税务机关有权对其进行调整。合理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国务院第512号法令)第123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商业交易不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或企业实施其他交易如果没有合理的经营目的安排,税务机关有权在营业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税收调整。

据此,只要子公司使用母公司商标支付的商标使用费符合关联公司之间的上述规定,我们认为可以扣除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