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第七条 第十条-商标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提问时间:2020-05-04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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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新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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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学者顾问Chen

《商标法》第一章自测题,求答案

商标法第57条第2款是什么商标注册查询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内容如下:

以下任何一项行为侵犯了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产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的商标;

(2)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或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很容易导致混乱;

(3)出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4)伪造或制作他人的未经授权的注册商标,或出售伪造或未经授权的注册商标;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将替换注册商标,并将带有替换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

(6)故意提供便利条件,以侵犯他人商标的专有权,并帮助他人侵犯商标专有权;

(7)它对他人的注册商标的专有权造成了其他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7条第7款:对他人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造成其他损害。包括以下情况:

(1)在相同或相似的产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志作为产品名称或产品装饰,从而误导公众;

(2)故意提供便利条件,例如仓储,运输,邮寄,隐瞒等,以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有权;

(3)与其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词,在与公司字体大小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突出使用,这可能会导致相关商标误认上市;

(4)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注册的著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作为在另一种或不同的产品上的商标,从而误导公众,并引起该商标的注册人的利益,已知商标受到损害;

(5)将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词注册为域名,并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中的电子商务,很容易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