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行政案件的特点-商标行政案件的管辖

提问时间:2020-05-05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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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5-05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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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案件的行政诉讼以及包括哪些内容

商标行政诉讼:

如果商标拒绝接受商标局的驳回,它可能会向商标审查和裁决委员会提起诉讼,或者如果商标侵权行为侵犯了商标局,则可以向商标审查和裁决委员会提起诉讼。初步审查公告或注册商标的在先权利

拒绝审核,商标异议,无效声明,撤回三项

商标专用权的特点

商标专有权

1.与司法保护相比,及时有效的行政保护具有效率高的特点,已得到中外商标所有人的认可。从受理案件数来看,行政执法机关受理案件约占总数的90%。特别是在采取措施时,行政执法机关有权责令侵权嫌疑人立即停止侵权,这非常有利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关于案件的结果,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决定通常比司法决定要快。即使涉及到棘手的问题,也需要向更高级别的管理机构咨询。由于它们属于同一系统,因此效率也很高。2.方法的多样性行政执法机构可以采取各种法律行政执法方法,对侵权嫌疑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如查询,检查,调查,下达封条等。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还反映了多样性的特征,包括立即停止销售,收集和销毁侵权商标标记,消除现有商品上的侵权商标的命令以及罚款。行政执法机构也可以根据当事方的订单赔偿请求作出订单赔偿决定。

3.积极灵活的行政机构将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原则结合在一起:“通过权力进行积极保护”和“通过投诉进行被动保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对商标使用者的商标使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涉嫌侵权行为,有权采取相应的行政执法措施。

4.分层管理商标侵权和假冒案件的调查和起诉通常由行政执法机构根据其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区域进行。商标专有权持有人或普通消费者发现商标侵权行为,例如商标侵权和假冒商标,通常选择向发生侵权的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或举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作为国家商标局,一般不受理商标所有人的直接投诉,主要负责全国范围内商标侵权案件的侦查,处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 。

商标专有权的具体内容

(1)专有使用权。商标所有者拥有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专有和专有权,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在与商标所有者注册的商标相同的产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2)收入权-许可权。商标权利人允许他人使用商标,从被许可人处获得对价或报酬权。这是许可权的学说。

(3)纪律处分权

1.转让权。商标所有者可以将商标权转让给第三方,转让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2.出资。商标所有者可以使用商标出资设立公司法人或合伙企业,例如公司,独资企业等。

3.承诺。商标所有人可以对商标进行质权并设定权利质押,以保证其本人或第三方的债务。

4.放弃商标权。

明确放弃

商标所有者可以明确地将商标权移交给商标局,商标局将取消注册。

b默示放弃

注册商标的所有者连续三年取消商标,而无需使用注册商标

商标的保护期已到期,并且商标所有者未在宽限期内申请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