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不予受理补充材料期间会被人抢注吗 å•†æ ‡ç”辩å��被认为è¯�æ�®ä¸�è¶³æ€�么åŠ� 补办商标证书要带什么材料?有花费吗 补发商标证书的,需要交纳代理费的,人民币1000元的公务费。准备的材料如下: 1.申请更换商标注册证; 2.盖章或签名的商标注册人的资格证书副本(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副本); 3.如果您直接去商标注册大厅,请提交负责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比较后原件退还);如果您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这样做,请提交商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扩展配置文件: 重新申请商标证书的注意事项 1.必须清楚准确地填写申请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以便于联系。 2.如果将补充证书与更改名称一起申请,则如果在更改之前以商标注册人的名义提交了补充证书申请,则要重新发布的“商标注册证书”的名称为原始商标注册人;如果补充证书申请被更改如果提出了后来的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则要重新签发的“商标注册证”的名称应为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 如果原商标注册人的原印章已失效,则可以在商标申请书上盖章并更改商标注册人的公章,但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相应证明。 3.如果附加证书是与转让一并申请的,如果补充证书申请是以转让人的名义提交的,则补充的“商标注册证书”应为转让人;如果以受让人的名义提交补充证书申请,则应重新签发补充证书。“商标注册证书”的名称为受让人。 4.如果您直接去商标注册大厅,如果申请人在申请证书续期6个月后仍未收到“获得商标注册证书的通知”,则可以免费向商标局要求;委托商标代理受理申请的,商标代理机构负责向商标局查询。(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商标申请后如何处理查询”) 相关法规: 《商标法》第33条规定,商标局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已初步批准的商标,应予以批准注册,并颁发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但是,根据现行《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当商标局首次颁发商标注册证书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所有记录在商标上的信息。注册证书和指定商标的当前实际情况完全相同。另一个是认证时商标的所有者和相关信息与注册证书上记录的不同。 第二种情况的原因是,修订后的《商标法》赋予了申请人在申请阶段进行转让和变更的权利(也就是说,他们尚未被批准注册)。 如果在申请阶段已经更改或转让了商标,则还会有两种情况:如果在发出商标注册证书之前批准了变更或转让申请,则在变更或接受人民的相关住所。 如果在签发商标注册证书之前未批准变更或转让申请,尽管此时注册商标的所有者已更改(商标),但签发的注册证书仍将包含原始申请人的信息。办公室之后,将颁发变更或转移证书,并将其与原始注册证书一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