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销三年未使用答辩-商标撤销三年停止使用期限

提问时间:2020-05-06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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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5-06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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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一般多长时间

新《商标法》实施后,撤销三个商标的试用期限为九个月。

第49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时自行更改其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如果注册商标成为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被批准使用,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则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延期可以延长三个月。

商标被申请撤销三年不使用怎么答辩

商标被申请撤销三年不使用怎么答辩

任何人都可以以注册商标已经连续三年被暂停为由提出撤销请求,并说明有关情况。国家商标局收到撤销请求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商标使用证据或者说明不使用的理由。 。对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的注销申请的答复,是指商标注册人向商标局提供商标使用证据或在法定期限内解释不使用理由的行为。

连续三年撤销注册商标暂停权。最好委托专业商标代理进行处理,因为举证责任不能完全由商标注册人承担。因此,根据国家商标局的要求,特别重要的是法律组织应及时使用证据来证明商标的使用。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可以尝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商标撤销三年使用辩护所需的材料和处理程序:

1.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正本和信封,可以证明被申请人申请撤销商标的事实和原因。图片或使用的相关材料,商标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商标产品贸易文件,商标许可合同,商标产品宣传证据等。证据材料清单,由代理机构提供)。

2.商标申请人签署的“撤销连续三年的注册商标使用取消申请”和商标申请人签署的“商标代理机构”(由商标代理机构提供),以及“商标注册机构的撤销”。被申请人签署的《连续三年使用注册商标》回复信,商标代理机构的委托书

2.处理流程

代理机构提供的程序:被申请人与代理机构签署了“受委托代理合同”-付款-被申请人提交了相关信息并签署了“商标代理机构授权书”-代理机构出具了标准文件-向国家商标局报告国家商标局作出决定(如果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满意,可以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