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法的案例……(答案满意,会追分哦~~~~) 1.乙方已成功注册菊花商标。如果甲方未撤销乙方的注册商标,则其继续使用将侵犯乙方的注册商标的专有权。 2.甲方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乙方的商标,并要求工商局根据撤销结果确定侵权。但是,如果甲方想胜诉,则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乙方是恶意的。或甲方商标已长期使用具有一定声誉。 关于商标法的案例题 1.大康工厂反对成功的原因有两个: 【1】根据《商标法》第13条,条件是大康工厂已经具备驰名商标的条件。 【2】根据《商标法》第15条,其条件是另一家公司与大康市或其代理关系的原始业务往来证明其注册属抢注。 【3】根据《商标法》第31条,条件是该商标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并且可以证明另一方以不正当手段进行抢注。 2.如果没有成立异议,则行政程序可以继续审查异议。如果您同时提交异议提案和商标注册申请,则可以在异议成功后避免新主题注册商标。 3.当天,双方都申请了最早的使用证据。如果他们不能提供或不能采用,则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谈判失败,商标局将安排抽奖。 4.提倡商标应首先由自己使用,并且另一方的公司要注册以模仿抢注。建议首先执行行政程序,因为司法程序是不得已的手段,如果建立行政机构就不必司法程序。 5。最简单的启示是,中国的商标仅保护注册商标。 商标法典型案例 河南省洛阳市一家纺织厂设计了一款时尚的短衫,并在牡丹节期间将其投放市场。销售非常好。后来,许多制造商陆续复制了它,这极大地影响了纺织工厂的销售。为了保护工厂的利益和把握市场前景,工厂于2002年6月10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洛阳”商标的注册申请。在申请注册期间,其制衣厂继续生产与纺织厂样式完全相同的短衬衫,并使用“洛阳”商标(今天的文字相同,图案和字体不同)。纺织厂已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了保护其商标专有权的申请。2007年7月1日,商标局驳回了纺织厂的商标注册申请。接到拒绝通知后,纺织厂非常不满意,要求重新考虑进行预审。同时,服装厂看到纺织厂没有获得注册商标,甚至更加谨慎地继续生产... 1.商标局对纺织厂商标注册申请的拒绝是否正确?是什么原因 2.在纺织品工厂的商标注册申请被拒绝之后,服装工厂能否继续生产带有该商标的产品?为什么? 以下是答案 1.拒绝是合法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得注册为商标,在新商标法颁布之前已经注册的行政区划将继续有效。因此,国家拒绝商标申请是正常的 2.它可以生产,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建议再次申请。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商标证书签发后,可以对那些侵权组织提起诉讼,以从根本上保护其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