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成功后没有使用,可以将商标授权给别人吗? 可以处理许可证申请或转让 商标在公示期能授权给别人使用吗 你好!在宣传期内,商标不得被他人使用。仅在商标注册成功后,才可以授权使用它们。谢谢阅读! 商标使用可以转授权吗? 商标使用可以转移为授权使用。 企业通常通过签署许可合同(即颁发许可证)来允许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在许可关系中,商标所有者或授权使用商标的人为许可人,另一方为被许可人。实际上,一些商标许可合同是独立的许可协议,而其他合同中包含的商标许可条款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诸如技术转让和特许经营合同附带的商标使用法规。企业在签署商标使用协议时,可以考虑选择以下三种类型之一: 1.通用许可证:“利润微薄但营业额快速”的形式 表示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指定地理区域内根据合同使用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保留在该地区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并重新授权第三方使用该注册商标。 这种许可方法主要适用于被许可人的生产能力有限或产品市场需求很大的情况。许可人可以选择更多的被许可人,并且每个许可的价格相对较低。因此,这是一种“薄利多销”的方法。被许可人使用商标的权利不是唯一的。因此,如果合同中涉及的注册商标被第三方未经授权使用,通常不允许被许可人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侵权人。通知许可人许可人应采取必要的侵权措施。 2.专有许可:可以反对商标所有者的专有使用 表示在指定的地理区域内,被许可人具有使用经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的专有权。许可人不得再将同一商标许可给第三方,也不得自己在该地区使用该商标。排他性许可费用比其他许可要高得多,因此,仅当被许可人考虑产品竞争的市场影响并认为确实有必要在特定区域专门使用商标时,他才会请求这种许可。 被许可人的法律地位等同于“准商标所有人”的法律地位。当在规定区域内发现商标侵权时,被许可人可以直接起诉侵权人为“利害关系人”。 3.独家许可:同时使用商标所有者和被许可人 在这种情况下,除了许可人授予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外,被许可人还可能具有排除使用第三方的权利。即,许可人不得将相同的许可授予任何第三方,但许可人保留使用相同注册商标的权利。排他性许可仅排除该地区第三方对商标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