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完成后怎么申请该商标 商标撤三的申请需要怎么写 商标撤回申请表 1.连续三年撤销中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应指出撤销的原因),并由法律专员撰写案文。 2.提交一份主要的资格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 3.提交委托书。 4.要申请取消某些商品/服务项目,请在“取消商品/服务项目”中填写要求取消的部分商品/服务项目,它们的名称应与批准使用的同类商品/服务项目(可能添加其他页面); 5.要申请取消所有商品/服务,请在此处填写“全部”。 6.申请人应在撤销理由中说明所申请的商标连续三年没有被使用(可以添加其他页面)。 商标撤三申请完成后如何重新申请 商标法第49条第2款规定:如果注册商标成为商品的通用名称,则被批准使用,或者如果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该商标,则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申请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商标局收到申请后,将通知商标注册人在有限的时间内提供使用证明。不提供或者提供无效信息的,应当撤销注册商标。 提款三遍后再申请商标,只需按照正常的商标申请程序进行即可。 商标申请程序: 1.首先查询商标,如果之前没有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则可以提出申请文件并提交申请; 2.商标申请提交后约一个月,商标局将发出商标受理通知书(此期间称为正式审查阶段)。 3.正式审查完成后,它将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大约需要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 4.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则进入公告流程(此期限为3个月,也称为异议期限); 5.宣告期满后,没有人提出异议。您可以获取注册证书。 商标 撤销连续三年 申请书怎么写 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取消指示: 1.连续三年处理注销未使用的注册商标的申请,以图书风格为准。应输入或打印应用程序。申请人应按照规定填写,不得修改格式。 2.申请人的姓名和在其邮票(签名)上盖章的邮票(签名)应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姓名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名称后填写证明文件编号。 3.申请人的地址应为省,市,县的行政区划。申请人应在身份证明文件中填写地址。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没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加上相应行政区划的名称。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则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声明的,应当在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印章/签名”上填写该代理机构的名称并由其签名,并由该机构盖章。 5.申请撤销共同商标的申请时,应在“商标注册人”处填写共同商标代表的姓名。 6.取消申请应填写类别。 7.要申请取消某些商品/服务项目,请在“取消商品/服务项目”中填写要求取消的部分商品/服务项目,并与名称相同批准使用的同类商品/服务项目(可能附加其他页面);要申请取消所有商品/服务,请在此处填写“全部”一词。 8.申请人应在撤销理由中说明所申请的商标连续三年没有被使用(可以添加其他页面)。 9.如果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在“申请人的印章(签名)”上盖章。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则应在此处签名。印章或签名应当完整,清晰。 10.申请按类别收费,一类商标的取消费为人民币1,000元。 11.请阅读“商标申请指南”以了解申请的详细信息。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