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是哪一年颁布的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1993年的第一修正案; 2001年的第二次修订。 第一部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从何时起实施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决定的第三次修订。“商标法”子类别,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注册审查和批准,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注册商标无效,商标使用管理,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保护,补充规定的第七十三条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63年4月10日颁布的“商标管理条例”暂缓执行;与商标管理有关的其他规定与本法相抵触的,应当同时废止。在执行本法律之前注册的商标应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