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商标法,第十六条“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 这意味着具有地名的商标将来不会被批准,并且之前获得的注册将继续有效。 北京盛凡知识产权:未注册商标被他人抢注怎么办 您好,如果商标已注册,您可以对注册人提出异议或宣布无效。 《商标法》第32条:商标注册申请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用于不当地注册已被他人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 《商标法》第33条:对于已经过初步审查和宣布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方认为,它们违反了第13条第2款和本法第3条第3节(著名商标的保护),第15条(禁止他人的优先注册),第16条第1款(地理标志的保护),第30条(与在先商标相同或相似),第31条第32条(在先审查公告的申请是在先的,并且在同一天使用在先商标的初审公告的申请),第32条(在先不损害在先权利,或者必须使用合法手段进行抢注)被他人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您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法》第44条:注册商标违反了该法第10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或者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注册,商标局应当宣告商标无效;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布注册商标无效。 异议与无效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在公告期内提交,另一个是在获得商标注册后的五年内提交。无效声明对驰名商标没有时间限制。希望它可以帮助您希望采用 《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内容是什么 版权第16条: 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任务而创建的公民作品是专业作品。除了本文第二段的规定外,作者还享有版权,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使用它们。在作品完成的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允许第三方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 在下列情况之一中,作者享有署名权,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其他权利,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授予作者: (1)主要是根据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律技术条件创建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和其他专业作品的创建其他组织承担责任; (2)法律,行政法规或合同规定,作品的版权应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 版权法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版权以及与版权相关的权益,鼓励创作和传播有益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作品,并促进社会主义文化与科学为了发展和繁荣,根据宪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9月7日(庚午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的第一修正案。根据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的第二修正案。版权法第三次修订草案于2012年3月发布,目的是征求法律界专家和学者的意见。 商标法三十条 第三十条任何人可以对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经初步审查的商标提出异议。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将予以批准注册,颁发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解释]本文介绍商标异议程序和批准注册程序。 1.异议程序。异议是指公众反对商标局在初步审查中宣布的商标注册。也就是说,商标局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后,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注册要求的商标注册申请将在“商标公告”中公告,以使公众对商标注册发表评论。规定异议程序的目的是使公众有机会对商标注册发表评论,从而通过社会的力量确保商标注册审查的质量。本文关于异议程序的具体规定如下:1.任何经过初步审查和宣布的商标都必须经过异议程序。也就是说,商标局必须对每个最初批准的商标发布公告,以征询公众对商标注册的意见。异议程序是商标注册的必要程序。2.异议期限为商标公告初步审查之日起三个月内,即异议期限为三个月。一方面,异议期不应太短,以使公众有足够的时间发表评论;另一方面,异议期不应太长,否则会延长商标注册的时间。考虑到以上考虑因素,本文规定的异议期限为三个月。3.反对的对象是任何人,也就是说,本条并不限制反对者的资格。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并在“商标公告”中注明异议商标的期限,页码和初步批准编号。 其次,批准注册程序。尽管本文规定每个初步批准的商标都必须经过异议程序,但并非每个商标都会被异议。自初步复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没有人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局应当按照本条进行商标注册,签发商标注册证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