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第38类明细内容-商标第38类解释

提问时间:2020-05-07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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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5-07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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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38类明细都有什么?

商标注册38类

如何解释商标法第38条

2.注册商标续展程序

商标注册人需要续展商标的,应当在注册商标期满前六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续展申请。如果在此期间未提交任何申请,则注册人可以在注册商标期满后的六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续展申请。注册商标期满后的六个月称为延长期。延长期内未申请续展的,视为放弃商标注册。如果续展申请未续展,商标局将注销其注册簿中的注册商标。被注销的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届满日期为该商标的到期日,注册人此时将失去其使用注册商标的专有权。申请续展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续展申请书》,以表达其申请作为商标注册人的商标续展注册的意图。续展注册的申请人必须向商标局支付商标注册申请费。如果他们在延长期内申请续签,则还应支付延迟费。如果续展申请由代理人代理,则必须向商标局提交代理声明。如果注册人处理续签申请,则无需提交代理声明。无需提交其他文件,例如“商标注册证书”,商标图等。在

注册人提出续展申请后,商标局对该申请进行了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姓名与注册人名称是否一致,续展申请中填写的注册号是否正确,续展申请日期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应当核准注册并公告。商标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为十年,起始日期为该注册商标的上一个有效期的次日。审查后,如果申请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例如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人的姓名和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姓名不一致,或者注册号填写错误,或者申请在法律期限内未提交续签的,商标局通知申请可能不接受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