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怎么定义商标 商标法关于商标侵权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下列行为之一,是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2.出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伪造或未经授权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或出售伪造或未经授权的注册商标;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将替换注册商标,并将具有替换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 5.对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专有权造成其他损害。 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侵权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假冒注册商标。这包括在相同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其他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2.出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3.伪造或制作他人的未经许可的商标标记,或出售伪造或未经许可的注册商标标记。 4.反向伪造。也就是说,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将替换注册商标,并将具有替换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请注意,必须再次将产品投放市场。如果不投放市场而是单独使用,则不构成反向假冒。 5.对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专有权造成其他损害。包括:①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志作为产品名称或产品装饰,从而误导公众; ②故意提供储存,运输,邮寄,隐藏和其他便利条件; ③在相同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字符作为公司的字体大小,这可能会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解; ④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的知名名字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同或不同的产品上用作商标,从而误导公众,并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通过域名进行的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很可能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