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商标的驳回通知书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个人注册商标 被驳回的通知书是寄到哪里 商标注册进度信息中显示:打印驳回或部分驳回通知书,这是什么意思? 被商标局拒绝,或被部分拒绝,我不知道您的商标是否要去国家商标局的大厅或找一个代理,您自己的商标局会把通知邮寄给您,找到一个代理将被发送到代理公司,您可以与代理公司联系,只有在收到通知后,您才能知道是完全拒绝还是部分拒绝,因为什么原因拒绝,如果您不同意,则可以携带进行拒绝审核。 商标接受并不意味着可以注册。验收只是情况回顾。随后的两年后,正在进行实质性审查。查看您的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之前是否相同或相似?注册或拒绝,总的拒绝是您选择的项目都与其他项目相似或不符合商标法。部分拒绝是对某些项目的拒绝,而另一个批准点是与其他项目的冲突的一部分,而其中的一部分则不是。结果。 商标驳回通知书什么时候再申请复审 本段落的法律部分根据《商标法》第32条进行了编辑。驳回,未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满意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审查委员会申请审查。商标审查委员会应当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编辑此段以拒绝商标审查申请说明的申请 1.本申请(主页)适用于根据商标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提交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复审申请。 2.具体的评估要求,理由,事实依据和相关证据应符合《商标评估规则》和所附的《商标注册申请驳回申请》(文字样式)。主页)一起提交。某些商品或服务的复审申请必须在随附的材料中指定。 3.如果商标申请国际注册,则在注册号之前应加上“ G”。 4.如果申请人是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则必须填写准确的姓名和有效的联系地址。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则应在其姓名后填写其身份证号。 5.如果共同商标的当事方提出商标注册驳回的复审申请,应指定一个人为代表;如果没有指定代表,则第一人应为商标注册申请中所述顺序的代表在本申请(主页)中,申请人及其联系人的栏中仅填写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及其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其他各方应在随附材料中注明。代表变更时,必须获得代表方的书面授权。 6.如果在中国具有永久居留权或营业办事处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授权其在中国的代表进行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复审,则其代表应被视为申请人的联系人并应申请在此人的联系人,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栏中填写相应的内容。 7.如果申请人需要提交补充证据,请在相应的方框中打“√”。 8.如果您尚未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则无需填写商标代理栏。 9.收费标准:商标审查费为1500元。邮寄时,请使用银行转帐(无邮局汇款),并将汇款单的副本附加到此申请表中,然后提交给商标审查和裁决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