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独占许可使用人再许可-商标独占许可使用人

提问时间:2020-05-07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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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5-07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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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独占许可合同中,被许可人是否可以将该商标再次许可他人使用。

商标权独占许可问题,独占许可后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吗?

1.商标权(包括允许他人使用的权利)是商标所有人的权利。不是商标被许可人的权利。

2.商标被许可人只能自己实施商标许可,使用商标,而无权授权他人使用商标。

“商标法”

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签订另一商标许可合同,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所使用商品的质量。被许可人应使用注册商标保证商品质量。

商标独占许可被许可人可不可以再许可给别人

有人认为,排他性许可证不能被重新许可,因为排他性许可证只能由被许可人使用,并且许可人和第三方都不能使用它。如果专有许可被重新许可,则将允许第三方使用与专有许可相冲突的商标。这是对专有许可证含义的误解。

在考虑此问题时,应将通用许可证,专用许可证和专用许可证一起考虑。如果您逐一查看这三种许可方法,则会发现许可方的权利是逐步压缩的,而被许可方的权利没有变化,因此所谓的“专有许可”中的“专有”一词限制了许可人,并且不允许许可人直接授权第三方使用该商标,但它并不禁止被许可人许可该商标的使用。在许可方的授权下获得许可。商标是由三个人使用的,因此,据说排他性许可的被许可人可以在许可人的授权下将第三人重新许可使用该商标。北京怡拓将为您解答。

我是商标被许可证人,可以再许可他人使用吗?

商标的使用可以是商标所有者的自用,也可以是商标所有者以外的第三方的许可使用。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署商标许可合同来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许可合同应当自签署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备案。

企业通常通过签发许可合同(即签发许可)来允许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在许可关系中,商标所有者或授权使用商标的人为许可人,另一方为被许可人。实际上,一些商标许可合同是独立的许可协议,而其他合同中包含的商标许可条款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诸如技术转让和特许经营合同附带的商标使用法规。企业在签署商标使用协议时,可以考虑选择以下三种类型之一:

通用许可

许可人以“薄利多销”的形式,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理范围内根据合同使用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保留在该地区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并重新授权第三方使用该注册商标。

独家许可

可以用于商标所有者的专有使用,并且在指定的地理区域内,被许可人具有专有使用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人不得再将同一商标许可给第三方,也不得自己在该地区使用该商标。排他性许可的特许权使用费比其他许可要高得多,因此,仅当被许可者考虑产品竞争的市场影响并且认为确实有必要在特定区域专门使用商标时,他才会请求这种许可。

独家许可

是商标所有者和被许可人的并行使用。在这种情况下,除了许可人授予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外,被许可人还可以享有排除使用第三方的权利。。即,许可人不得将相同的许可授予任何第三方,但许可人保留使用相同注册商标的权利。排他性许可仅排除该地区第三方对商标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