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一律不能含有地名吗 您好,不可以,集体和地理标志商标可以是地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地名为什么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咨询委员会为您解答: 根据中国《商标法》第10条第二款的规定,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已知的外国地名不得用作商标,但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作为集体商标或证书除商标成分外;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继续有效。 “这使得地名作为商标受到相当大的法律限制。 地名不能用作商标,因为生产商通常必须在商品上注明商品的原产地。当使用地名作为商标时,它们通常使人们不清楚它们是商标还是地名,因此它们没有区别。另外,当本地公司使用外国地名作为商标时,也可能导致消费者对商品原产地的误认,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的不便。因此,尽管《商标法》没有在修正案之前禁止使用地名作为商标,但商标局要求自1983年6月起,不应该再使用地名作为商标的注册。《实施细则》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因此,在修改“商标法”时,地名已被包括在禁止的商标范围内。 商标中带有地名能不能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