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商标已进入公告期,但被异议了,我的商标会被驳回吗? 提出异议是其他人的权利。有两种可能的结果。首先是商标局确定提出异议的理由将被解雇。第二个是商标局将确定反对理由未成立,并将其转给您。如果结果合格,则可以提出异议审核。 如果有人提出异议,您可以选择答复,这将增加另一人提出的异议毫无根据的可能性。但这并不是您已做出回应,别人的反对绝对不会成功,就像别人没有反对您一样,您的商标也会被拒绝。 简而言之, 商标异议应在商标公告后多少天内提出 商标异议应自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先前的权利人和利害关系方认为他们违反了第十三条第2款和第3款第15条,第15条,第16条,第1款,第30条,第31条,第32条或任何人认为违反第4条,第10条,第第11条,第12条和第19条第4款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应当予以批准注册,颁发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在商标初审公告期内提交异议申请后多久将异议通知书寄给被异议人 商标被异议的话,多长时间能有结果? 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方认为商标局批准进行初步审查的商标是不合法的,并且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他们向商标局提出不应授予商标权的通知。注册。 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35条最初对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听取异议方和异议方陈述事实和理由,并经调查和核实,自有效期起十二个月决定是否批准注册,并书面通知异议方和异议方。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决定批准注册的,应当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布注册商标无效。如果 商标局决定不注册,并且遭到异议人不满,则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审查和裁决委员会申请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作出评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异议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异议人不同意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士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