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到期了怎么办,还可以续吗 商标到期了,怎么办理续期? 商标到期了,怎么办理续期 商标过期后,可以委托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直接在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续展业务。 在商标注册和有效期满后的有效期内,《中华民国商标法》第40条有以下规定: 如果注册商标已过期且需要继续使用,则商标注册人应在有效期之前的12个月内进行续签程序;。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从商标的上一期限届满之日算起。如果续签手续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则该注册商标应当予以注销。 商标局应宣布注册商标的续展。 扩展配置文件: 商标注册人有两种方式申请注册商标续展: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商标局备案。 (2)申请人应直接前往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 通常,应提交以下申请文件: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3.如果是代理。需要提交“代理律师”,直接在接待大厅提交处理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证书副本 5.如果申请文件是外语,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名确认的中文翻译 需要特别注意:《商标法》第50条,如果在到期日(自取消,失效或取消之日起一年内)内,该注册商标被撤销,宣布无效或将不进行续展,办公室与该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注册申请将不获批准。 参考:中华民国商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