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注册商标过了5年别人就很难提出异议撤消,是不是有这类规定,谢谢 你好! 成功注册商标后,有5年的争议期(在商标申请过程中提出了异议)。如果超过5年未引起任何争议,它将被视为合法商标(驰名商标不受5年的限制)。 争议从获得证书起算。 谢谢! 请教商标争议期时间 商标发布异议决定后,如果未成立异议,则从公告期结束时开始计算商标权,也就是说,您的商标权从2002年9月29日开始计算。商标争议期限为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这意味着您的商标争议期限于2007年9月28日结束。如果超过该日期,除非商标是驰名商标,否则商标评审委员会将不接受任何争议申请。 商标争议的时限?到底是1年还是5年 没有冲突,使用的对象不同。第四十一条“……关于注册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商标批准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每个人都可以提及 第24条“如果商标注册人对已经由他人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则应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一年内,将其以“商标争议裁定申请表”的两份副本发送。在注册公告中发布审查委员会申请裁定。 “本文只能由商标注册人提交 商标争议期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