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怎样判定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 从三个方面确定商标是否具有独特性: 商标本身的构成要素是否可识别 商标由字符,图形,字母,数字,三维符号,颜色组合,声音等组成。由一个或两个字母的商标或简单字符组成的商标,以及由圆形,三角形或几条波浪线组成的商标基本上没有明显的特征。太简单或太复杂的商标很容易被拒绝。 商标的原创性 从目前的商标注册情况来看,绝大多数被拒绝的申请是由于商标的相似性。问题在于商标没有足够的独特性。注册商标之前,我们需要提前搜索商标。如果有类似的商标,应事先修改商标,然后申请注册。 特定指定产品和服务的组合 商标本身的设计具有隐藏的含义,公众可以在看到商标后将其相关的商品或服务关联起来。也可能是商标本身在设计上不是唯一的,但是它已经使用了很长时间,并且已经为获得注册商标的独特性而为公众所认可。 商标为什么要具有显著性?什么是商标显著性 你好, 1.商标的独特性是: 商标的所谓显着特征(也称为“显着性”)是指该商标易于区分包含其他商标的商品和服务的可识别性和独特性。来源,特征,信息等 商标越独特(即具有独创性的独特特征),其区分效果就越大,并且越有利于一般消费者的识别。这里所说的独创性是指由智力决定的不常用词,图形和组合。常见的花朵,鸟类,昆虫和鱼类,吉祥的语言或其他受欢迎的事物通常缺乏创意。 2.商标必须具有鲜明的特征 由于使用否定性检查方法来检查商标的鲜明特征,并且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和图形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因此法律无法回答具有鲜明特征的问题,因此,只有部分问题可以解决。重要情况和示例。 通常,以下商标被认为没有明显特征: (1)使用业界通用的商标,徽标和图形作为商标; (2)与本产品相关的文字和图形被用作商标; (3)带有字符或图形的商标,表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等; (4)地名用作商标(注意: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有例外);希望它可以帮助您希望采用 商标显著性的固有显著性与获得显著性 固有显着性和获得性显着性是传统理论中最重要的概念,但是最近一些学者明确指出:“固有显着性和获得性显着性概念带来的困惑比它解决的问题更多。”它是有偏见的,但并非没有根据,因此在这里我将对其进行简要分析并进行详细讨论。 根据商标保护的适当程度,传统理论将各种符号分为五种类型:(1)通用名称,(2)描述性词汇,(3)隐含词汇,(4)随机词汇和(5)虚构词汇。其中,暗示性,随机性和捏造性词汇都具有固有的独特性,而描述性词汇和通用名称与标记产品之间的联系太紧密。没有天生的独特性。所谓固有的独特性,是指商标不能合理地理解为对所附加产品的描述或装饰。消费者会自动将此符号视为产品来源的代表,因此可以直接注册为商标,例如海尔冰箱,苹果电脑和健力宝饮料分别是伪造,随机和隐含商标。对产品的性质,原产地和成分的直接描述或可以合理地视为产品装饰的徽标没有区别,也无法注册。是商标。其中,如果描述性或装饰性标志已使用了很长时间,则它们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并产生了表示产品来源的第二种含义或次要含义,它们将获得商标法所要求的独特性。传统理论也被称为“获得独特性”“重大模仿”。如五粮液酒,双面针头牙膏和青岛啤酒。 实际上,“从现代语言学的角度来看,单词的任何含义都不能"固有",而单词的含义只能是社交互动的产物。”商标是一种商品语言,没有例外。没有自然商标,即使具有固有独特性的徽标也无法在注册或使用之初立即被消费者自动识别为商标。商标的独特性只能通过在市场上销售商品或通过广告来真正获得。从这个意义上说,商标不能天生具有独特性,而只能获得独特性。 同时,必须注意,固有显着性仅从负面或负面方面描述了标志与其标记对象之间的关系。从逻辑上讲,该定义不能采用否定的方式。实际上,标识与特定产品或服务之间没有相关性或相关性很弱,这不是标识在标记和区分中发挥作用的充分条件,甚至不是必要条件,因为它没有描述性具有内在独特性的词在获得“第二含义”之后,它还可以起到标记和区别的作用。因此,所谓的固有独特性只能被视为商标获得独特性的有利条件。获得独特性才是真正的独特性,而不是虚构。决定商标强度的是独特性。 对于以上观点,外国法律文献中有许多讨论。美国对《不正当竞争法》的重述强调,商标固有的独特性水平对商标强度没有决定性作用,因为这仍然取决于潜在消费者在多大程度上将徽标与特定出处相关联。 “一些司法观点也显示出类似的趋势:”尽管从技术上讲,JBJ是一个强大的商标,但在商业实践中,它仅是一种商标。商标薄弱,因为消费者实际上不知道商标。 “”关于商标具有固有独特性的裁定并不保证该商标是强势商标,因为固有固有性并不保证该商标具有独特性。市场上有很强的特色。 “这表明固有的独特性对商标实际拥有的独特性影响很小。 什么是商标的显著性,如何判定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 您好,独特性是指商标的属性,可以标记公司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并将它们与其他公司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作为商标保护的“灵魂”和商标法的“中心”,商标的独特性一直受到理论和实践的特别关注。 识别方法 “商标的独特性通常与指定的商品和服务有关。这一原则是不言而喻的。”不能抽象地判断某个商标是否与众不同,而应考虑其预期的附件商品或服务。标志的概念或含义不能与商标的对象(即商品或服务)直接相关,也不能与商标之间的间接关系很小。同时,判断商标是否与众不同的对象不是商标局的审查员或法官,而是相关市场中的普通消费者。普通消费者在日常购物中将某个徽标识别为商标,并且该徽标具有独特性。普通消费者通常将徽标视为一个整体,而不看徽标的细节。请采取合理的谨慎态度,并且注意程度会随商品或服务的类型而变化。作为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商标制度完全取决于特定的市场,商标使用的背景决定一切。 有一定程度的独特性。符合最低独特性要求的商标,即固有的独特性,可以注册为商标。实际上,商标的独特程度常常远远超过这个标准。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只要某个标记没有明显的缺陷,就可以推定其独特性。实际上,“商标特殊性判决通常采用反证法,其中不包括某些不允许用作商标或注册为商标的标志。”从立法的角度来看,各国商标法的大多数特殊性规定均被禁止。性规定,直接将那些不合格的标志排除在商标保护范围之外。就学术研究而言,“很难从正面方面明确定义独特商标的组成,但从负面方面进行分析将更有助于确定商标是否具有独特性要求。”独特之处在于动态多变是的,由于长期使用,不具有独特性的商标可能具有独特性。相反,由于使用不当,原本具有独特性的商标也可能会失去独特性。这涉及获得显着性。 实际上,这种误解经常发生。竞争对手不使用的词汇通常很重要。竞争对手经常使用的词不太可能与众不同。但这种情况并非如此。首先,竞争对手不使用词汇表的事实不会影响词汇表的描述或独特属性。例如,有一个血压计可以像手表一样戴在手腕上。Matsushita在欧洲申请“血压计”作为血压计商标时,指出没有竞争对手使用“血压计”商标,因此该术语具有独特性。但是,审查员和协调局上诉委员会最终拒绝了该申请。竞争对手不使用某个单词的事实仅与确定单词是否为通用名称有关。但是内在重要性的判断没有效果。其次,竞争公司也使用特定词这一事实不足以推翻其显着性。曾经有人指出,“邮件”在许多报纸的名称中很常见。对于商标所有者而言,该术语不是唯一的,因此“ THE MAIL”商标不足以将其所有者的报纸与其他报纸区分开。但是这个论点最终被拒绝了,理由是独特性本身并不是独特性的先决条件。 简而言之,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商标是否具有独特性,没有统一的规则。 商标的独特性及其区别意义 商标独特性理论起源于美国。该理论根据商标的固有独特性(识别性)将强商标与弱商标区分开。只有强商标才能获得联邦注册,即只有商标本身具有独特性或商标只有拥有者证明商标已获得第二含义,该商标才能在主要注册簿中注册。强商标包括三种类型的虚构商标,任意商标和暗示商标。以单词标记为例,所谓的伪造标记意味着构成该标记的单词或字母组合在词典中没有意义。例如,“ Exxon”(标准石油公司的商标)本身没有描述任何内容,也没有任何意义。但是,并非所有由自我创造的单词组成的商标都是伪造的商标,有些单词使消费者意识到其成分和发音方式的特定含义。如果在“果酱和果冻”等产品上使用“ Breadspred [sic]”商标,则会使消费者认为它构成了所用产品的质量特征的描述,即果酱可以散布在面包上。因此,该商标不是伪造商标。所谓任意商标,是指构成商标的单词或单词组合在词典中具有固定的含义,但与它们指定的商品或服务无关。例如,商标“ Yahoo!”在“ Internet搜索引擎”上使用[作者注:Yahoo(Yahoo)是我们的消费者熟悉的知名网站之一。这个词的意思是类人动物。雅虎,以下简称野兽习惯可恶的人,有野兽面孔的人。在“苏格兰酒精饮料”上使用“黑白”商标。所谓隐含商标是指暗含或暗含所使用商品的性质或质量的商标。例如,“ Roach Motel”商标暗含但并未直接描述其使用产品“昆虫捕手”的功能:尽管“ Rain Dance”商标并未直接描述其对产品“汽车蜡”的使用,但这意味着“蜡将使雨水远离汽车”的功能。弱势商标的常见形式包括描述性商标,地理标志和姓氏(姓)。所谓描述性商标是指仅描述所使用商品的特征,质量和成分的商标。例如,“视觉中心”仅描述可以购买眼镜的地方。所谓地名商标是指描述商品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地点的商标。例如,“旧金山湾俱乐部”描述了位于旧金山湾附近的健身俱乐部。为了获得联邦注册并禁止他人使用,商标所有者必须证明消费者可以通过商标将俱乐部与位于旧金山湾附近的其他俱乐部区分开。该姓氏商标是一个常见的姓氏,例如“沙拉酱”中使用的“ Newman’Own”商标。对于此类商标,除非申请人能够证明该商标通过使用获得了第二种含义,否则美国专利局将不会批准注册。原因是可能有很多人同时使用同一姓氏,从而允许一个人享受该姓氏的商标权,它将给他人带来不公平的后果。强商标和弱商标是理论领域的划分。美国专利局(PTO)的审查员在商标审查中不使用该术语,而是使用“固有的区别性”(固有的区别性)和美国商标法。诸如“仅描述性”之类的术语。该分类基于商标与其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之间的关系。可以认为所有可以自我识别的商标都是强商标,但是并不能识别,只能在通过使用获得第二含义后才能注册。它属于弱商标,可以很好地解决商标注册问题,值得学习。 内在显着和后天显着 固有显着性和获得性显着性是传统理论中最重要的概念,但是最近一些学者明确指出:“固有显着性和获得性显着性的概念比解决的问题带来更多的混乱。”结论可能并非一成不变,但并非没有根据。我将在这里简要分析并详细讨论。 根据商标保护的适当程度,传统理论将各种符号分为五种类型:(1)通用名称,(2)描述性词汇,(3)隐含词汇,(4)随机词汇和(5)虚构词汇。其中,暗示性,随机性和捏造性词汇都具有固有的独特性,而描述性词汇和通用名称与标记产品之间的联系太紧密。没有天生的独特性。其他品牌的商品或服务对整个社会都有很大的影响,即使是那些不需要购买的人也要充分注意它。因此,即使要确定量化的分界点,分界点的特定百分比也应根据商品或服务的类型而有所不同,这使得该量化不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