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案件查封扣押-商标案件查处难度和对策

提问时间:2020-05-07 23:09
共1个精选答案
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5-07 23:09
最佳答案

相关小视频

商标在何种情况下可查封

如何查封商标权

商标侵权案件什么情况下才能扣留封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60条

如果本法第57条所列行为之一侵犯了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并引起争议,则应通过各方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失败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报告。法院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起诉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后,立即下令停止侵权,没收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并伪造注册商标,以及违法经营额超过5万元违法营业额少于违法营业额的五倍,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年内有两次以上商标侵权或者其他严重情况的,从重处罚。出售不知道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可以证明该产品是依法获得的,并可以说明提供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额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当事人未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解生效后未履行调解书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六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调查和处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证据或报告调查,起诉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可以行使下列职权:获得的涉嫌侵权行为:

(1)询问有关各方,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有权有关的情况;

(2)检查并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当事人的合同,发票,帐簿和其他相关材料;

(3)对涉嫌当事方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有权的活动进行现场检查;

(4)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项目;有证据证明侵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专有权的物品可能被查封或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有关各方应当提供协助与合作,不得拒绝或阻碍。

在调查和处理商标侵权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在商标所有权方面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调查此案。在消除中止原因之后,应恢复或终止案件调查和处理程序。

怎样应对商标案件的恶意投诉及协商撤诉

回应

(1)明确风险点。作为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工商部门有责任保护商标所有人和第三方的利益,但是面对商标案件日益复杂的情况,有必要对商标的风险点进行梳理。案件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避免履行职责的风险以及在案件的调查和处理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

(2)充分利用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因商标侵权引起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如果不愿进行协商或不成功,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方可以起诉人民法院或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但是我们应该意识到,根据商标侵权的程度,涉嫌侵权人应承担三项主要的法律责任,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自协商商标侵权纠纷首先是不构成刑事犯罪的纠纷。以伪造他人注册商标为主要业务并且金额达到犯罪标准的演员不能独自与权利持有人进行谈判。如果对社会伤害的后果负刑事责任,则应进行调查。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商标侵权投诉案件,商标所有人会主动撤回投诉,执法部门可以根据国家商标局关于如何处理商标的答复,确保证据的收集和保存是完整的。双方协商解决后调查侵权人的行政法律责任本文提出的意见的惩罚是维护市场秩序,增强工商执法的权威。“答复”的意见是:“对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起但尚未作出行政决定的商标侵权案件,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经当事人协商解决后,可以申请撤销。对于侵权人的行政法律责任,应调查侵犯公共利益和消费者权利以及情节的严重性和其他具体情况。如果侵权者积极减少或消除非法行为的有害后果,则应给予较轻的处罚或不给予行政处罚。 ”

(3)完整的证据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使用注册商标商品真实性检验的答复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商品的真实性应由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人或法律检验机构核实。机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者可以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其结论是真实合法的,则以注册商标合法使用者的鉴定结论为准。 “但是,目前尚无国内对商标权的评估在这种情况下,授权组织未经授权在同一产品上使用相同商标,我们只能根据“关于商品识别和假冒注册商标徽标识别的问题的答复”的规定执行:调查和惩罚商标侵权的过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商标注册人识别可疑的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和商标标志,出具书面鉴定意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是,在商标案件的调查和惩罚中,商标所有人和当事人经常有利益。,鉴定结论的证明力是有限的,出于私人利益,商标权发出鉴定结论可能的欺诈行为,例如通过更改产品打击假冒行为。因此,应仔细审查商标所有者发出的识别报告的真实性,并应要求商标所有者明确提供区分产品真实性与识别报告(例如产品防伪商标,条码,生产批号等,并盖有发行人的公章和指出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执法部门,必须严厉调查和处理案件。商标权人的鉴定报告不能简单地用作仿冒商品的唯一证据。如果卖方不承认商标权利人的鉴定结论,则必须与其他证据结合形成逻辑完整的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