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违法经营额如何计算 关于商标侵权案件中商业侵权行为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释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知识产权侵权刑事案件处理办法(发〔2004〕19号)。 《解释》第12条第一款规定,“解释”中的“非法营业额”是指侵权者在侵犯知识产权的过程中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特殊侵权产品。值。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是根据实际销售价格计算的。制造,存储,运输和未售出侵权产品的价值,是根据已确定的侵权产品的标价或实际平均售价计算得出的。没有明显价格或者无法确定实际销售价格的,应当按照侵权产品的市场价格计算。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当事双方都出售了侵权商品并且暂时不出售侵权商品,但是销售价格是固定的。由于没有变化,因此非法交易量是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的。 如何认定商标侵权案件中非法经营额是无法计算的 商标法第六十条中规定无违法经营额的情形指哪些? 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如下: 第六十条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引起争议,由当事方协商解决;如果谈判不愿或谈判失败,则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一个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后,立即下令停止侵权,没收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并伪造注册商标,以及违法经营额超过5万元违法营业额少于违法营业额的五倍,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年内有两次以上商标侵权或者其他严重情况的,从重处罚。出售不知道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可以证明该产品是依法获得的,并可以说明提供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额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当事人未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解生效后未履行调解书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与该商标相同种类的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或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似或相似的商标,很容易引起混淆; (3)出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4)伪造或制造他人的未经许可的商标标记,或出售伪造或未经许可的注册商标标记;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将替换注册商标,并将具有替换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 (6)故意提供便利条件,以侵犯他人商标的专有权,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有权的行为; (VII)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的专有权造成其他损害。 商标侵权非法经营额如何计算 非法交易量是行政执法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尤其是商标专有权的保护。首先,它是执行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行政处罚的罚款额取决于违法行为的数额;第二,这是确定犯罪和非犯罪的重要依据,即追究侵权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确定侵权是严重还是特别严重的具体标准;同样,这也是起诉侵权人的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尤其是确定赔偿金额。关于非法营业额的概念,在法律,法规或研究工作中几乎没有明确的定义,在理论和实践上,特别是在司法和行政执法实践中,对非法交易的理解和掌握相对较大。不确定性甚至歧义性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混乱,影响了执法公正性,并降低了执法效率。作者认为,非法操作的数量应指商标侵权设施的侵权者生产,销售或提供的正版或正版产品的价值,例如,仓储,运输,邮寄或隐蔽商品侵犯了专有使用权他人的注册商标。 1.非法营业额和销售额,非法收入之间的区别。 (1)一般来说,销售金额是销售收入和案例价值的同义词。案例价值的概念既不是专业的法律术语,也不是行政执法的标准术语,而是历史悠久的习惯术语。这些概念不应出现在行政或司法文件中。与营业额相比,非法营业额首先是概念上的不同。销售额是指侵权人通过出售侵权商品取得的经济收益,包括成本和净利润;非法营业额如上所述。其次,范围是不同的。销售额是指侵权人出售侵权商品所获得的总额;非法经营额是除销售环节之外的附加费用,商标侵权人生产或提供侵权设施,例如仓储,运输,邮寄,对他人注册商标的隐瞒侵权。包含权利商品的价值。 (2)非法收入也称为非法收入,是非法收入和非法利润的代名词。与非法收入相比,非法营业额在概念上是不同的。违法所得是指侵权人在生产,销售侵权商品中获得的纯利润;其次,计算方法不同,生产成本与销售价格或销售价格与购买价格之间的差异这是非法收入。另外,关于违法营业额与销售金额和违法所得在侵权构成方面的差异,违法营业额是商标侵权的必要条件,而销售收入和违法所得对于商标侵权则不是必需的。换句话说,只要侵权者构成商标侵权该行为必须具有非法业务量,但不一定具有销售额或非法收入。 2.计算标准和方法应统一 由于对非法交易量概念的理解不一致,因此它具有三个计算标准,即,用于计算真实商品价格,侵权商品的销售价格和假货成本的三个标准。产品。比较这三个计算标准各自特点: 首先,基于不同的观点,以假货成本价计算的标准仅考虑到权利人的利益损失;以侵权商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的标准考虑了权利人的利益损失,并考虑了侵权人既得利益;以真实价格计算的标准不仅考虑了给权利人造成的有形损失,而且考虑了无形损失,其中有形损失既包括权利人的利益损失,又包括权利人的应有利益,无形损失是指权利人注册商标价值的贬值和信誉的降低。其次,从金额的角度来看,根据实物价格计算出的非法经营价值必须高于根据侵权商品销售价格计算出的非法经营价值。同样,根据侵权产品的销售价格计算出的非法业务价值必须高于虚假的以商品成本计算的非法交易金额。根据三种不同的标准计算出的非法经营量的惩罚结果或刑事责任后果也将有很大的不同。 那么在保护当前商标权时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标准?毫无疑问,基于假冒商品成本的标准绝对是不可取的。基于侵权商品售价的标准是一种折衷选择,因此,它已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最新司法解释也采用了该标准),但这也是一种较为现实的策略,但是它难以根除侵权和慢性病,因此,它经常被权利持有者使用。强烈拒绝。采用该计算标准的负面影响至少有两点:第一,这种计算方法客观上使侵权人能够降低生产和销售成本,从而损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安全,并损害权利人的商标声誉。第二点是,即使侵权者并没有降低生产和销售成本,而是通过诸如超低价销售之类的营销策略,通过占领中低价消费群体等销售渠道来竭尽全力地挤出来。权利人的市场,他们也可以获得巨大的利润,这也损害了权利人们的利益也会欺骗消费者的知情权。基于正版产品的价格,该标准至少具有三个优点:其一是威慑侵权者的违法行为,并增加了对侵权的惩罚。二是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全社会的消费安全。该方法简单明了,执法风险低,执法效率高。作者认为,为了摆脱知识产权保护的怪圈并在更大程度上净化经济环境,必须以立法方式采用该计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