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和合理抢注的问题 案例分析题-关于商标的 根据法院的要求,法院可以停止使用法院规定的商标,并赔偿因商标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 国外商标授权委托书在国外公证认证怎么办 商标被抢注了怎么办? 如果商标是通过抢注进行注册的,则可以向注册人提出异议或宣布无效。 《商标法》第32条:商标注册申请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用于对他人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进行不正当注册。 《商标法》第33条:对于已经过初步审查和宣布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方认为,它们违反了第13条第2款和本法第3条第3节(驰名商标的保护),第15条(禁止他人抢注),第16条第1款(地理标志的保护),第30条(与在先商标相同或相似),第31条第32条(在先审查公告的申请是在先的,并且在同一天的初审公告的申请使用在先商标),第32条(在先权利不损害其优先权,以及使用其他方式抢先注册已被他人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您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法》第44条:注册商标违反了该法第10条。商标局认为第十一条,十二条或者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注册无效;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布注册商标无效。 异议与无效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在公告期内提交的,另一个是在获得商标注册后的五年内提交的。无效声明对驰名商标没有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