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商标被部分驳回了,同时一起寄来的还有分割申请书,这个要怎么弄呀? 发出部分驳回通知时,商标局将附加分案申请。如果申请人希望将通过的产品传递到下一个流程(宣布通过的产品)中,可以提出分案申请,这样被拒绝的产品将是独立的。并重新获得申请号,申请人可以对这些产品提出拒绝申请;拆分申请表需要填写申请人姓名,代理机构名称,代理商名称,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公司需加公司章,个人签名 商标分割申请是需要用邮政发还是快递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关于商标注册申请分案的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1.处理流程 1.商标局向申请人发送“部分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通知”时,附有“商标分案申请书”。 2.申请人申请分案时,应按照“商标注册申请书”中“备注”中提到的具体要求填写并签署在商标局所附的正本上。 。 3.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所附的“商标注册申请分部申请”后的15天内,直接将原始申请提交或邮寄至商标局。那些不申请分案的人不需要提交。 4.商标局将审查申请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分案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文件。 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将申请人的原始注册申请分为两部分,为某些已批准的部分生成新的申请号,保留原始申请日期,并发布初步批准公告;有了申请号,申请人可以通过诸如拒绝之类的后续程序继续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