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到期后没做续展,被人抢注了怎么办 急!公司商标因到期未续展,现被别人抢注了,该怎么办? 1将商标转让提交给合作伙伴公司,然后将商标转让回。 2向另一家公司提交授权,以允许另一家公司授权商标自己使用。 3但是,以上两个商标仍由另一公司掌握。这时,您可以向商标和商标审查和裁决委员会提出申请,以取消另一家公司的注册商标,并同时申请商标重新注册。 商标法第32条商标注册申请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用于不当地注册已经被他人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那时,您已经拥有该商标,并且您拥有权利。 商标到期后没做续展,被人抢注了,还能要回来吗?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所有人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法律途径主张其权利: 就第一审判决中宣布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30条的规定,“对商标进行初步审查的任何人都可以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其商标已被抢先申请注册如果在商标初步审查批准的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要求商标局不批准注册。 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关于注册商标的争议 根据《商标法》第41条的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已被他人恶意预先注册,则他可以在商标注册后的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商标注册日期。 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纠纷或权利主张时,应根据上述分析的商标抢注行为的构成要素,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这些证据应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商标注册人具有主观恶意证据,例如买卖双方之间与争议商标有关的商品,进行通信,以及商标注册人要求权利人不合理。较高的“商标转让费”的书面证据;另一方面是权利人事先使用和推广有争议商标的证据,例如权利人与商标设计和商标标志印刷单位之间的委托合同和相应文件。广告制作和出版合同,出版商标广告的报纸和杂志,买卖合同以及与商标商品有关的发票。 应当指出,当向商标局或商标审查和裁决委员会提交申请时,双方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例如,异议和纠纷的申请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有关证据材料应在该期限内立即提交。为了得到他们的主张的有力支持,当事方应设法提交具有高度信誉的证据,例如国家机关根据其权力制作的正式文件,专门机构保存的历史档案,以及在新闻媒体上更大程度地发表的证据。影响商标等宣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