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商标已进入公告期,但被异议了,我的商标会被驳回吗? 提出异议是其他人的权利。有两种可能的结果。首先是商标局确定提出异议的理由将被解雇。第二个是商标局将确定反对理由未成立,并将其转给您。如果结果合格,则可以提出异议审核。 如果有人提出异议,您可以选择答复,这将增加另一人提出的异议毫无根据的可能性。但这并不是您已做出回应,别人的反对绝对不会成功,就像别人没有反对您一样,您的商标也会被拒绝。 简而言之, 商标异议应在商标公告后多少天内提出 商标异议应自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先前的权利人和利害关系方认为他们违反了第十三条第2款和第3款第15条,第15条,第16条,第1款,第30条,第31条,第32条或任何人认为违反第4条,第10条,第第11条,第12条和第19条第4款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应当予以批准注册,颁发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