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销行政诉讼庭审-商标撤销行政诉讼上诉

提问时间:2020-05-08 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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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5-08 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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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提起商标行政诉讼,提起商标行政诉讼告谁

商标驳回、撤销、无效的行政诉讼要怎么做?

1.商标驳回:是指因商标法被商标局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满意商标局驳回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和审议原案。

2.商标撤销程序中的诉讼程序:如果当事方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决不满意,可以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因商标注册不当或商标纠纷由他人提出撤销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另一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3.无效的商标:

商标法第44条如果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10条,第11条和第12条的规定,或者是通过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则该注册应为商标局宣布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布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应作出决定,宣布注册商标无效,并应书面通知各方。如果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满意,则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审查和裁决委员会申请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延期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其他单位或个人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布注册商标无效,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各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布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延期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另一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