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申请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商标撤三”申请提交给谁? 提交给商标局。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向申请人发出注销申请通知书,并向商标注册人发出《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提供的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后,将对证据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撤销注册商标,并书面通知商标注册人和申请人。如果委托商标局,商标局将决定信邮寄给商标局。 商标撤三的申请需要怎么写 商标撤回申请表 1.连续三年撤回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应指出撤销的原因),并由法律专员撰写案文。 2.提交一份主要的资格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 3.提交委托书。 4.要申请取消某些商品/服务项目,请在“取消商品/服务项目”中填写要求取消的部分商品/服务项目,它们的名称应与批准使用相同的产品/服务项目附加其他页面); 5.要申请取消所有商品/服务,请在此处填写“全部”。 6.申请人应在撤销理由中说明所申请的商标连续三年没有被使用(可以添加其他页面)。 什么是商标撤三商标撤三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商标撤回3是指根据《中华民国商标法》第44条第4款规定的国家商标局。对于已经成功注册的商标(即已合法获得商标注册证书)用它发出撤销通知。但是,在正常情况下,国家商标局不会自行撤回三项注册商标公告,其他公司或个人通常会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大多数是商标的竞争者)。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后,国家商标局将向被撤销的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需要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正本“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和信封,以证明与被申请人申请商标撤销有关的事实和原因(包括:商标使用或有关材料,商标印刷,商标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商标产品交易文件,商标许可合同,商标产品宣传证据等。证据材料清单,由代理机构提供)。 撤消商标申请人连续三年取消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和商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由代理机构提供)“,”商标代理机构授权书”(由代理机构提供) 程序:被投诉人与代理机构签署了“代理人-代理人合同”-付款-被投诉人提交了相关材料并签署了“商标代理人委托书”-代理机构出具了标准文件-报告了国家商标商标局-国家商标局做出决定(如果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满意,则可以在收到取消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审查和裁决委员会申请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