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公示期的问题。我公司注册了一个商标,但只注册两个大类,目前已拿到受理通知书, 商标在异议期内是可以做转让的吧?应该是可以转让申请权吧? 商标可以在异议期间转让,而不仅是申请权。 您提到的商标注册申请权是基于《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7条:“转让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应向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不允许转让商标。 商标异议期内的商标尚未注册,并且是未注册的商标。目前,它们仍然可以转让,但是转让不是注册商标,而是非注册商标。但是,需要明确的是,该商标尚未注册,其权利尚待确定。目前,允许他人使用,并且存在侵权的风险。总之,它可以被转移。 商标转让流程: 1.商标转让过程包括:申请→接受→审查→公告→批准转让证书。 2.商标转让所需的文件: A.“转让申请/商标注册申请”; 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C.提交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发的“代理人”,并直接在接待大厅提交受让人的处理程序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副本 D.如果您申请转让,还应该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 E.如果申请文件是外语,则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确认的中文翻译。 3.商标转移时间:大约需要6到10个月。 商标转让申请原则 首先,商标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不必申请商标,但对于您自己企业的未来发展也很重要。但是,某些特殊行业的商标是强制性的。 第二,商标申请原则是在先申请原则。谁先申请谁就拥有商标专用权。许多人错误地认为他们拥有首先使用此商标的专有权。不是这种情况。 第三,商标注册原则。商标的专有权是通过注册获得的。不论是否使用商标,只要符合商标规定,经商标主管机关批准注册,申请人即取得商标专用权。 好的商标是建立企业品牌的基础。在业务开始时,必须给您的产品起一个名字。 商标转让通知 商标转让合同是指商标所有人根据法律程序将其商标转让给他人,并且受让人拥有商标专用权。 1.检查商标转让合同的有效性: 对商标转让合同有效性的审查主要是检查合同是否无效或可撤销,转让的商标是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还是已质权的商标: 1.检查合同中是否存在《中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况。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 (3)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54条规定,其中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更改或取消以下合同: (1)出现重大误解; (2)订立合同时显然不公平。 另一方以欺骗,胁迫手段或利用危险手段与另一方缔约的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更改或取消另一方违反真实意图订立的合同。 如果一方请求更改,则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该更改 2.检查转让的商标是否是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和已质权注册的商标。在冻结期和质权期内,未经人民法院和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商标。否则,商标转让合同无效。 其次,查看商标转让合同的条款: 1.合同的主题。合同的转让人应是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体合伙,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受让人仅限于企业,公共机构,社会组织,个体经营户,个人合伙,外国人或外国企业。 2.商标的基本情况,包括商标名称,图案,国家/地区,注册时间,注册号,注册商标认可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型以及商品或服务的名称。 3.商标使用权的允许状态。在转让商标权之前,通常会发生转让人已将商标使用权许可给第三方的情况。为了保护受让人的利益,受让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清楚了解转让商标的权利状况,并应明确规定转让商标的许可使用,以及受让人在合同之后是否仍具有权利已签名需要承担许可使用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4.商标权转让后,即为受让人的权力。应就可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型(或服务类型和名称)达成明确的协议,并可以使用商标的地理范围。 1.根据中国商标法第39条第2款的规定,“注册商标的转让将在获得批准后宣布。自公告之日起,受让人享有商标专用权。”自合同签订以来截至批准公告之日,受让方尚未获得商标专用权,在此期间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在明确处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 总之,在签订和执行商标转让合同时,双方必须对转让的商标有充分的了解,并且双方应依法严格遵守相关程序以最大程度地降低法律风险。 商标转让表格 注册商标转让形式包括合同转让和继承转让。合同转让是指在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进行的注册商标转让;继承转移是指依法注册的个人和个体工商户的死亡或丧失能力,法定继承人继承注册商标。 实际上,大量注册商标是通过合同转让的。注册商标的转让应依法执行某些程序,并且必须先获得商标局的批准,然后才能生效。如果在不经过商标局相关程序的情况下转让注册商标,则是自动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将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