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规定的侵权情形-商标法规定的普通许可使用

提问时间:2020-05-08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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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5-08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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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侵权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假冒注册商标。这包括在相同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其他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2.出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3.伪造或制造他人的未经授权的注册商标,或未经授权出售伪造或进行的注册商标。

4.反向伪造。也就是说,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将替换注册商标,并将具有替换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请注意,该产品必须再次投放市场。如果不投放市场而是单独使用,则不会构成反向伪造。

5.对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专有权造成其他损害。包括:①在相同或相似的产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志作为产品名称或产品装饰,从而误导公众; ②故意提供储存,运输,邮寄,隐藏和其他便利条件; ③在相同或相似的产品上使用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文字作为公司的字体大小,这可能会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解; ④复制,模仿或翻译知名名称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同或不同的产品上用作商标,从而误导公众,并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 ⑤将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文本注册为域名,通过域名进行的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很可能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

我国《商标法》规定可以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有哪些

1.《商标法》第40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签署商标许可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所使用商品的质量。被许可人应使用商标保证商品质量。如果他人许可使用注册商标,则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在产品上注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产品的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2.《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3条规定:如果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则许可人应在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提交商标局备案。签订商标许可合同的日期。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中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商标许可包括以下三类:

(1)排他性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仅允许一个被许可人在协议期限,区域和协议方式下使用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不得按照许可协议的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协议; (2)。专有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仅允许一个被许可人在协议期限,区域和协议范围内使用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可以按照协议使用注册商标,但不得单独允许他人使用注册商标; (3)。通用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允许他人在协议期限,区域和协议范围内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且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并允许他人自行使用它。其注册商标。第四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许可人和注册商标产权的合法继承人。如果侵犯了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专有许可协议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独家许可协议的被许可人可以与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不起诉商标注册人在某些情况下,请自行提出诉讼;通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在商标注册人的明确授权下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