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不成功怎么办? 商标驳回复审失败后怎么处理? 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人对商标驳回决定进行复议的,复审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民国商标法第34条 商标局应将拒绝的申请和未公布的商标以书面形式通知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满意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延期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