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查询被驳回、被异议、被争议的商标 我的商标查询不到异议了? 找不到最新修订的商标局网站的某些信息。建议重点关注商标局发布的通知文件。请更加注意是否对收到的异议及时做出回应。响应的结果是什么?由于上述商标局“申请注册完成”,是否已经签发证书,仅表示商标申请过程已经结束。建议找到商标代理人或商标局并详细询问。 通常,商标局在接受商标异议申请后,会立即将异议方的“商标异议申请”副本以及异议的理由和证据材料发送给异议人,从而限制了异议人的接受。自商标异议之日起30天内回复。如果未成立异议,则该异议商标将被批准注册;如果异议成立,则异议商标将不会被批准注册。 商标法规定: 第33条 对于经过初步审查和宣布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方认为他们违反了第13条第2款和第3款以及第15条,第16条第1款,第30条,第31条,第32条或任何认为违反本法第10条,第11条,第12条规定的人,您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应当予以批准注册,颁发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第34条 商标局应将拒绝的申请和未公布的商标以书面形式通知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满意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延期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5条 如果已申请了初步批准的商标,商标局应听取异议人和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并经过调查和核实,是否应在自商标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批准。公告决定以书面形式登记并通知反对者和反对者。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如决定批准注册,则应签发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布注册商标无效。 如果商标局做出不注册的决定并且被异议人不满意,则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审查和裁决委员会申请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作出评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异议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异议人不同意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士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怎么样用商标申请人查询商标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