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商标侵权案例分析-电子商务商标侵权案例

提问时间:2020-05-25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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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5-25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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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的商标侵权是怎么来说的?

电子商务里边的商标侵权行为:   (一)商标的域名抢注   这是目前网络商标侵权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域名的冲突在于,虽然商标的地域性和专属性允许多个相同商标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商品上和平共处,但在COM域下,一个域名在世界范围内只能为一个人所有。域名抢注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域名抢注”,侵权人故意把知名或比较知名的商标或商号大量注册为域名,这些抢注者通常还将抢注的域名进行出售、出租或让商标权人高价“赎回”;另一种则属于域名注册人与知识产权人之间的权利冲突,即域名注册人并无故意“抢注”,是由于域名的唯一性和“先申请先注册原则”,不可避免地与知识产权人发生权利冲突。   这种情况虽有抢注的事实,但却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域名抢注”。在国外,域名抢注行为的出现还要早上几年,其中也不乏一些极具讽刺意味的事件,如域名制度创设之初负责全球域名注册登记的机构——全球互联网络信息中心(Inter2NIC)的域名就曾一度被人抢注。典型的案例有:红塔山被菲律宾的一个厂商注册,后来在当地设厂并生产了大量的香烟并销售到亚洲的很多国家,甚至返销中国。最近几年抢注中国商标比较严重的应是中国香港地区,在大陆比较有名的商标,例如“恒源祥”、“大宝”、“小护士”、“镇江香醋”、“雪中飞”等都遭到抢注。   (二)网页链接中的商标侵权   在因特网上,处于不同服务器上的文件可以通过超文本标记语言链接起来。只要上网浏览者在网页上点击超链接部分(又称“锚”),另一个网页或者网页的另一部分内容就呈现在用户的计算机屏幕上。合理设置的链接,在网络上都是允许的,因为链接技术是互联网存在的基础。但是,如果在自己网页上将他人注册商标或驰名商标设为链接,采用深度链接或加框链接技术,绕开被链接网站的主页,这种行为就有借他人商标的知名度来增加自己点击率和浏览量的“搭便车”的嫌疑。   (三)搜索引擎中的商标侵权   元标记指万维网超文本置标语言的一种软件参数,网主用以描述其网站,包括网主的基本情况、版权声明及关键词等这些信息访问人是看不见的,但搜索引擎必须依靠它工作。将他人的商标用作自己网页的元标记,将元标记埋藏于自己网页的关键词中,虽然并没有以可见的形式使用他人的商标,但当消费者使用搜索引擎查找他人的商标时,行为人的网页则会从搜索结果中跳出来,因此,在网页的元标记中埋置他人的商标,网民在通过搜索引擎寻找时就会不知不觉地访问该网站。这种不经商标权人许可而使用商标作为关键词的行为明显构成对商标合法权益的侵犯。   (四)电子商务中的其他商标侵权行为   此外,电子商务中还存在通过网络广告、远程登录数据库查索、电子邮件帐户以及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假冒、盗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推销、兜售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或在网上随意地诋毁他人商标信誉等侵权行为。

商界有哪些精彩的商标侵权纠纷案例?

2017商标大事件王老吉与加多宝——多年纠纷终于尘埃落定持续多年的拉锯战,王老吉与加多宝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11月,加多宝官网宣称,广东高级人民法院就加多宝与王老吉公司、广药集团“怕上火”广告语一案的终审裁决:加多宝公司一直使用的“怕上火喝×××”等广告语句式改用在“加多宝凉茶”产品上,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撤销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并驳回王老吉公司与广药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这意味着,两家凉茶企业也将共享“怕上火”的广告语。战则两伤,和则两利。持久的消耗战或许只会对双方和社会资源造成巨大的浪费,放眼长远,共享无疑是对双方最好的安排。南北稻香村——一场旷日持久的血战曲艺有流派之争,武术有门户之斗,老字号纠纷也不稀奇,比如由来已久的南北稻香村商标之争。2017年9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北京稻香村诉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苏州稻香村立即停止在电商平台销售及宣传带有“稻香村”扇形标识、“稻香村”标识的糕点等产品。苏州稻香村此后提交复议,请求撤销这一保全裁定,同时提供6000万元作为反担保。9月2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再次下发裁定文书,解除了对苏稻公司采取的保全措施,这意味着,苏州稻香村可以继续在电商平台上使用“稻香村”标识。解决“稻香村”的争议需要法律,也需要企业的胸怀与格局。希望双方早日解决争端,让稻香村走出国门,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民族品牌。Talpa、唐德、灿星与好声音——到底孰是孰非?Talpa、唐德与灿星,“中国好声音”,三家公司、一个品牌、一台大戏。4月17日,荷兰Talpa公司诉第五季《中国好声音》未经允许使用其商标开展全国海选活动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主张被告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正议天下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其商标专用权,并索赔300万元。5月2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唐德公司诉被告灿星公司、世纪丽亮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当庭未对该案宣判。后来,荷兰Talpa又发布声明,称“唐德公司无权再于大中华地区内制作‘The voice of China’节目”,同时将放弃对中文“中国好声音”的使用及商标主张和索赔,并不再就“The voice of”的节目模式再寻求授权合作!小知看来,虽然引进国外的节目可以迅速获得高收视,但是引进模式终归治标不治本,唯有原创才能真正带动电视市场的活力。“小黄车”商标纠纷——是否虚惊一场?2017年是共享单车快速繁荣又迅速凋零的一年,ofo自创立至今势不可挡,却并非一帆风顺。小黄车原名ofo共享单车,今年5月份ofo宣布将品牌名称更改为“ofo小黄车”,在基础元素上增加“小黄车”三字作为新的产品名称。7月,因认为“ofo小黄车”侵犯了“小黄车”的注册商标,“小黄车”的商标所有人数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将“ofo小黄车”的商标所有人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11月,海淀法院审理了ofo小黄车被诉商标侵权一案,经过4个小时开庭后,双方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商标注册还是要第一时间提出申请,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同时要谨慎更名,防止为他人作嫁衣。红牛商标授权纠纷——何必你死我活?2017年7月,红牛包装厂商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突发公告宣布停牌,奥瑞金就停牌一事发布公告解释,原因是因为遭泰国红牛起诉。8月21日,华彬集团首次就红牛商标权续约一事正式表态,称“华彬集团从未关闭过合作的大门”。奥瑞金认为,对公司涉诉事项的认定应以天丝公司与中国红牛就红牛系列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纠纷的解决结果作为前提依据,因此向法院提交了诉讼中止申请。9月12日,奥瑞金公告泰方终止诉讼裁定,恢复红牛正常生产,也就是意味着中国红牛商标授权得到了解决。红牛品牌商标的纷争警示企业,商标的设计和商标的申请应该是高优先级的事情,因为它的重要性足以影响企业的生死。奇瑞奔驰共享eQ/EQ——第二场大团圆7月14日,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戴姆勒集团经协商一致,就各自旗下新能源汽车品牌——“eQ/EQ”品牌名称使用一事达成合作共识。奇瑞自2014年开始在中国创立了eQ电动车品牌,并于同年11月5日推出旗下纯电动汽车eQ,逐渐拥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而奔驰在2016年巴黎车展中正式对外公布旗下全新纯电动汽车子品牌“EQ”。2017年3月,奇瑞以近似商标为由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国际处递交材料申请仲裁,认为奔驰此举侵害了奇瑞方面的在先权利。最终经过沟通,双方就各自旗下新能源汽车品牌“eQ/EQ”品牌名称使用一事达成合作共识。奇瑞品牌在国内先发制人,奔驰品牌在国际先人一步。双方战略互有优劣,只有合作谅解,才能够实现利益双赢。120多家中国企业商标海外遭抢——不防范别怪没天理2017年8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官方网站发出的一条商标抢注预警通知在业内引起广泛关注。智利一名外籍商人将120多个中国玩具企业的厂名及商标以个人名义在智利工业产权局(INAPI)申请注册,主要涉及第28类玩具相关产品,其大部分商标注册申请已经进入公告程序,如无异议将获得批准。这一中国商标海外遭抢注的事件,引起了多方高度重视与关注,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随即牵头组织召开维权会议进行企业维权动员,并集结了政府、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高校力量研究组织代表团赴智利进行维权谈判。最终经过艰难的谈判,智利抢注行为人答应将其在智利抢注的130余件商标无偿转让予中国相关玩具企业。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国内企业商标在海外遭遇抢注的现象频繁发生。积极进行海外布局,这是每一家准备进军国外市场的企业都要提前准备的。迅雷撤销商标授权——果然迅雷不及掩耳11月28日,迅雷官方发布《关于“迅雷金融”相关业务的公告》称,正式撤销对迅雷大数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品牌和商标授权,并要求其全面停止对迅雷商标的任何使用。《公告》中指出,“迅雷金融”、“迅雷易贷”、“迅雷小游戏”、“迅雷爱交易”是深圳市迅雷大数据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并非迅雷集团旗下业务。12月3日,迅雷联合迅雷大数据公司发布声明,“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迅雷大数据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商务纠纷,在迅雷公司高级副总裁於菲协调下,双方深入交流,达成了相互理解以及共识。”商标授权一直是引起商标纠纷的诱因之一,长远看来,品牌授权给多个企业,如果没有严格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品牌的健康成长确实是不利的。商标代表着品牌,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与核心价值,也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利器,商标对引导认牌消费、提供法律依据、提升竞争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商标纠纷现象的发生一方面说明市场主体对商标保护意识的不断提升,本质上是也是知识产权无形价值的体现。

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在商标侵权中的法律责任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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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商标侵权怎么办

商标法第56条规定,侵犯商标专有权的赔偿金额是侵权人在侵权中所获得的利益或侵权人遭受的损失,包括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如果难以确定涉嫌侵权人的侵权收益或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将根据侵权情况判给其最高5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

如果您出售自己不知道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则可以证明该产品是您自己合法购买的,并向提供者解释,您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最高法院商标争议的解释”

第十六条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或侵权人所遭受的损失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应当事人的请求适用《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或根据他们的权力第二款的规定确定了赔偿额。

在确定赔偿金额时,人民法院应考虑侵权的性质,期限和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许可费的金额,类型,时间和范围。商标许可的费用以及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其他因素是综合确定的。

如果当事各方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则应允许。

在通常情况下,您在本案中提到的赔偿金额为10,000到50,000,具体取决于侵权是否严重。

做电商的,商标侵权方面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是侵权人在侵权过程中因侵权取得的利益,或者侵权人在侵权中遭受的损失。 , 包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侵权人因前款规定的侵权收益或侵权造成的损失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侵权情节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如果您出售自己不知道的产品侵犯了注册商标的专有权,则可以证明该产品是您自己合法获得的,并向提供者解释,您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最高法院商标争议解释第十六条很难确定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侵权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用商标法。或根据其职责归还权力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确定了赔偿额。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额时,应当考虑侵权的性质,期限和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许可费的数额,商标许可的种类,时间和范围。 ,并合理支出以停止侵权。。如果被申请人根据本条第一款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则应予以允许。通常情况下,根据侵权的严重程度,您在本案中提到的赔偿范围为10,000到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