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比对商品类别?打印机开机后显示图标属商标使用吗? 如何比对商品类别?打印机开机后显示图标属商标使用吗? 原创 黄璞琳 璞琳说法 2019-09-18 来自专辑 璞琳说商标法(三) 如何比对商品类别?打印机开机后显示图标属商标使用吗?——就侵犯brother商标权案件的讨论意见 作者‖黄璞琳 Flightless Bird, American Mouth Iron & Wine - The Shepherd"s dog 本案当事人上富卓勤公司自行或委托他人在工业用打印机外壳及其配套软件中,添加“Brother+图+Jet”“BROTHERJET”或“brotherJet”标识,并对外销售涉案打印机的行为,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笔者赞同此结论,但原文作者有关商品类别比对、打印机开机后显示“brotherJet”字样的性质判定等事项分析,有值得进一步商榷、改进之处。 首先,界定商标侵权行为时,应当将被控侵权商品及其所使用的商业标志,与拟保护的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核准注册的商标本身进行比对,而不是与该注册商标权利人实际使用商标的商品及其实际使用的商标进行比对。即:一是比对被控侵权商品,与拟保护的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相同类似;二是比对被控侵权商品上实际使用的商业标志,与他人核准注册的商标本身是否相同近似。当然,商标权人实际使用商标的情况,是判定其注册商标知名度的关键,也是判定被控侵权商品与拟保护的注册商标之间混淆可能性的重要因素。 ———————— 推荐阅读:如何读懂商标查询网页的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