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洲国际知产 高峰达 5月31日 复审事实与理由 三、在案证据不能证明异议人在先使用商标“EXO TERRA”在复审商标注册申请日前在动物食品上“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也无法证明答辩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构成“不正当手段”,故异议人主张被异议商标系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其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主张不能成立,并不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六、原异议人的异议理由缺乏法律依据和事实基础,是对复审申请人合法商标权利的恶意异议。如果复审申请商标不被核准注册,将给复审申请人带来巨大损失,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稳定发展。 具体答辩事实与理由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我国《商标法》实行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在先是根据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来确定的,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因此应当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作为判定申请在先的标准。 三、在案证据不能证明异议人在先使用商标“EXO TERRA”在复审商标注册申请日前在动物食品上“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也无法证明答辩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构成“不正当手段”,故异议人主张被异议商标系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其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主张不能成立,并不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适用要件:(1)他人商标在系争商标申请日之前已经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2)系争商标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者近似;(3)系争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服务与他人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服务原则上相同或者类似;(4)系争商标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 在案证据不能证明异议人在先使用商标“EXO TERRA”在复审商标注册申请日前在动物食品上“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也无法证明答辩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构成“不正当手段”,故异议人主张被异议商标系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其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主张不能成立,并不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查判断商标近似和商品类似等授权确权条件及处理与在先商业标志冲突上,要充分考虑消费者和同业经营者的利益,……注重对于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显著性的在先商标的保护,尽可能消除商业标志混淆的可能性。 商标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是开拓、占领和巩固市场的基础。对商标的培育和保护,实际上是对企业市场竞争信誉的培育和保护。复审申请人经过长期选择,精心设计,为使本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而创立了复审申请商标“REVENGEXSTORM”,其中包含了复审申请人企业和设计人员的大量心血,为求能够准确表达复审申请人企业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和复审申请人追求品质、质量的要求,从而体现企业文化定位。 复审申请商标自创造之初,便广泛用于广告推销和商业活动中,经长期宣传和使用,显著性不断增强,知名度不断提升,已经与复审申请人建立了唯一、对应的紧密联系,使相关公众一看到复审申请商标就能马上联想到复审申请人相关的商品和服务。最重要的是,该商标代表了良好的商品声誉和良好的企业信誉。为维护已经形成的稳定市场秩序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恳请对复审申请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商标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由此可见,制定《商标法》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并且商标注册和管理应围绕“防止混淆、禁止欺骗”来进行,在既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同时,又达到维护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实现良好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目的。 本案中复审申请商标是答辩人独创设计,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不会使消费者混淆,消费者完全可以凭借商标的差异对其做出正确的判断,不会影响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故,复审申请人特恳请贵委从保护商标注册人合法商标权利的角度出发,对复审申请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六、原异议人的异议理由缺乏法律依据和事实基础,是对复审申请人合法商标权利的恶意异议。如果复审申请商标不被核准注册,将给复审申请人带来巨大损失,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稳定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对于使用时间较长、已建立较高市场声誉和形成相关公众群体的诉争商标,应当准确把握商标法有关保护在先商业标志权益与维护市场秩序相协调的立法精神,充分尊重相关公众已在客观上将相关商业标志区别开来的市场实际,注重维护已经形成和稳定的市场秩序。 复审申请人经过长时间坚持不懈的努力和不断进取的营销,才有了今天的品牌效应和企业业绩。如果复审申请商标不被核准注册,复审申请人将面临换标的巨大压力,意味着将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重新打造新的品牌,造成了市场资源的严重浪费和时间成本的极大损耗。不仅给复审申请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严重的是对复审申请人的声誉造成恶劣影响。一旦知名品牌退出市场,必将使消费者开始怀疑复审申请人的产品质量、营销网络、管理体制等是否存在问题,最终影响消费者对市场的信赖力。这对于复审申请人是不公平的市场遭遇,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宠物用品注册商标第几类?_动物 宠物可以对我们的日常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