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被驳回,并且过了复审期限,还还可以再申请吗 商标驳回复审期限已经过了,还可以提交补充材料吗?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商标局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已经被驳回,未公告的商标通知申请人商标注册。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满意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因此,商标驳回审查的期限为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天内。如果超过了时限,将错过商标驳回审查的时间。应当计算拒收通知书的日期和寄送拒签材料的邮戳日期。商标提交商标驳回回复材料后,申请人可以在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补充证据。因此,对于需要进行商标驳回审查的申请人,建议先提交驳回审查的材料。补充证据可以在提交时在申请表中检查,然后在3个月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