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实施条例 先前的答案包含k-m部分5。展览6方面与y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目前主要是f:(2)侵犯专有权; (三)侵犯注册商标权; (3)侵犯他人的版权1; (0)侵犯商品名称权和知名产品3; (六)假冒他人商标和特殊利益的行为4; (0)冒充商标和特殊利益的行为4等 细则和条例一样吗? 规章制度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59条本条例将于2002年9月15日生效。国务院于1983年3月10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于1988年1月3日批准的第一项修正案,以及国务院于7月15日批准的第二项修正案。 ,1993和1995年4月23日同时废止了《国务院关于商标注册证附加问题的批复》。 已被废除,但如果您想观看,可以将其赠送给您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994年11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实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通知》对非法营业额的计算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由侵权人经营的所有侵权商品(出售和库存)都应算作非法经营。商标侵权商品的生产和加工,其非法经营额为侵权商品的销售收入与库存侵权商品的实际成本之和;产品的销售单价为实际成本;如果没有销售单价,则侵权人的库存商品数量与同类商品的单价之积即为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对于标有侵权商品的分销商,非法营业额是所售侵权商品的销售收入与库存侵权商品的购买额之和。如果购买金额难以确认,则库存商品数与侵权商品相同商品单价的乘积即为库存商品的购买金额;侵权商品的成本或购买金额大于销售收入的,非法经营金额为商品的成本或购买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