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六处修改-商标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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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5-07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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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修改内容有哪些

自从13年修订以来,商标法一直没有改变。目前使用的是《商标法》第三版,其修改后的重点如下:第一,制定商标异议,复审,无效等的详细程序,第二是特定商标。侵权和侵权处理方法。更改。第三是指定每个过程的时间,例如:初始审核期指定为9个月。以上是更重要的一点。对于具体的理解,请参考《商标法》第三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哪些修改

2014年最新商标法修订版的最新内容

1.第4条的第一段和第二段合并并修改为:“如果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获得在其商品或服务中使用商标的专有权,生产经营活动,局申请商标注册。 ”

其次,将第6条修改为:“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批准的商品不得在市场上出售。”

3.在第7条的第一段添加一个段落:“申请商标注册和使用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4.将第8条修正为:“任何可以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产品与其他产品区分开的徽标,包括文本,图形,字母,数字,三维符号,颜色组合和声音等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都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 ”

五,将第10条第1款的第一至第三项修改为:“(1)国家名称,国旗,国旗,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与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和徽标相同,相似或相同,并且该地点的特定地点的名称或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和图形相同;

“(2)与该外国的名称,国旗,国旗,军事旗帜等相同或相似,但该国政府批准的除外;

“(3)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标志等相同或相似,但得到该组织批准或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将第一段的第七项修改为:“(7)具有欺骗性,公众容易误认商品的特性或来源等。”

6.在第11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将“仅”修改为“仅”。

将第一段的第三项修改为:“(3)其他缺乏鲜明特征的人。”

7.在第13条的第一段中增加新的一段:“当商标是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并且注册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犯时,他可以要求保护驰名商标。商标符合本法规定。”

新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主要修改内容有哪些

新商标法的主要修正案和商标法实施细则:

1.中国的《商标法》规定了“一种商标,多种类型”的申请系统,《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了商标局应对某些指定商品授予商标注册申请如果申请被拒绝,申请人可以看到该申请的初步审查部分已分为另一份申请。

2.“声音”元素被添加到商标的元素中。

3.禁止在广告,展览和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知名商标的文字。

4.商标续展可以在到期日之前一年内申请续展。

5.除代理机构申请的商标注册抚慰申请外,商标代理机构不得申请其他商标的注册。

6.违反《商标法》第13条第2款和第3款,第15条第16条第1款,第30条第31款的规定根据第32条,商标异议人仅限于“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方”。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任何人它反对。

7.修改原始的《商标法》关于注册商标争议的决定,以成为“注册商标无效”。

8.在旧的《商标法》中修改原始的“商标许可合同记录”,以成为“商标许可许可证记录”。

9.如果在撤消,失效或注销之日起一年内,注册商标被撤销,宣布无效或将不予续期,商标局应注册相同或相似的商标该申请未获批准。

10.商标案件增加了审查期限:

商标注册申请:自收到商标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商标驳回审查:自收到驳回审查之日起九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延长三个月。商标异议申请:自公告到期之日起十二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延长六个月。商标异议复审:在收到异议复审申请之日起12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延长六个月。其中,只有反对者可以提出反对审查。如果反对者对该裁决不满意,则只能向商标审查和裁决委员会提交无效声明。连续三年取消不使用的申请:自申请之日起九个月,特殊情况延长三个月。撤销复核:自申请之日起九个月,特殊情况延长三个月。

11.明确的处罚:违反《商标法》第6条的,应责令其在期限内申请注册。违法经营额超过五万的,处以违法经营数额的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量为百分之零至五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冒充注册商标或者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的未注册商标,应当在期限内予以纠正和通知。违法经营量超过五万处的,处以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量从零到五万以下的,罚款一万元以下。违反《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的,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罚款。违反《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在限期内改正,停止销售,拒绝停止,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责令其停止侵权,没收,销毁侵权商品等。违法营业额超过五万元的,处以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非法交易量为零到少于50,000,则罚款20罚款五万元以下。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应根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人的利润额确定。如果两者均不能确定,则应参照商标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按许可费的两倍或以下确定赔偿额。超过三倍。不能确定许可费的,由人民法院依侵权情节赔偿三百万元以下。代理公司违反了法律,在一定期限内对其进行了纠正,并给予警告,对负责人和负责人处以10,000以上至100,000以下的罚款,以及5,000以上至50,000以下的罚款。 。

12.此外,《商标法实施条例》增加了关于国际商标国际援助的特殊章节,其中规定了必要条件,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基本程序以及审查商标申请的基本程序。商标国际注册。

13.《商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阐明了在确定商标侵权时专业术语(例如“为侵权人提供便利条件”)的具体含义,并计算了可以考虑的非法因素。操作。

最新商标法修改后有哪些调整?

“如果您对已经过初步审查和宣布的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局应听取异议人和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并在经过调查和核实后,在做出决定后的十二个月内做出决定。公告日期批准注册的决定应书面通知对方和对方。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延期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可以延期六个月。

“如果商标局决定不注册,并且遭到异议人不满,则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审查和裁决委员会申请审查。裁决委员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开始。在两个月内做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反对者和反对者。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反对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满意接到通知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送达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士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13.商标争议案件的审理期限:12个月。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收到宣布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在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维持注册商标。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或宣布裁定注册商标无效,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双方不同意商标审查和裁决委员会的裁决,则他们可能会收到以下通知:自该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另一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14.被宣布为无效的注册商标不具有追溯效力,除了恶意和明显不公平造成的损失外。

“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裁定,判决,裁定,调解文件和商标侵权案件,是人民法院在商标无效之前作出和执行的。有关处理的决定以及已执行的商标转让或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效力。但是,由于商标注册人的恶意意图对他人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未按照前款的规定退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和商标使用费,这显然违反了公平原则,则应全部或部分退还。 ”

15.澄清“商标使用”的概念,以确定商标侵权案件的审查范围。

16.撤回三个案件的试用期:9个月;退出三例的试用期:9个月。

“如果注册商标成为该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没有使用该商标,则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商标。注册商标,商标局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该决定应从开始的九个月内作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

“如果当事人对商标局关于取消或不取消注册商标的决定不满意,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审查和裁决委员会申请审查。 。商标评审委员会不得从收到申请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