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规定禁止作为-商标法规定禁止商标使用的标志有

提问时间:2020-05-08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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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5-08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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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有哪些?求答案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标志不得用作商标: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和勋章相同或相似,与特定地点的名称或名称相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的地标性建筑的图形

(2)与外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和军事旗帜相同或相似,除非该国政府同意。

(3)国际政府间组织的名称,标志和标志相同或相似,但得到组织认可或不容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除授权者外,它与表示控制和保证的官方标记和检验标记相同或相似。

(5)与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名称和标志相同或相似。

(6)种族歧视。

(7)夸张的宣传和欺骗手段。

(8)危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其他不利影响。县级以上县级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已知的外国地名,不得用作商标。但是,排除具有其他含义或作为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一部分的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