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第十五条 串通合谋-商标法第十五

提问时间:2020-05-08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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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5-08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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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原告2019年12月5日就提交起诉状等材料了,案件受理缴费通知书上法院却称是2019年12月18日收到?

法院接受了该案的付款通知,但表示已于2019年12月18日收到?也许他们犯了一个错误。

著作权在先,后被他人注册商标怎么解决

版权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权的法律依据是《商标法》。

1.商标法第15条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代表将以自己的名义注册代理人或代表的商标,由代理人或代表提出建议。如果您反对,则不会被注册,并且禁止使用它。申请同一商品或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先前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申请人与另一方之间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关系或其他关系。并且知道对方的商标存在,如果对方提出异议,则不会进行登记。

2.《商标法》第33条规定:对于经过初步审查和宣布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认为他们违反了本法第13条第2条和第3条,第15条,第16条,第1款,第30条,第31条和第32条,或任何认为违反本法第10条的人,第11条和第12条可以反对商标局。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应当予以批准注册,颁发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补充:如果您仍在注册,则可以提出异议;如果您已经注册,则可以提出异议,即无效。

专利法第15条